应用写作练习(80):一份通知的原稿与修改稿
(2016-07-24 08: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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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京春老师应用写作练习 |
分类: 应用写作 |
关于征集《平潭人物》主题歌词的通知
各位乡亲:
由北京平潭联谊会出品的大型口述历史系列纪录片《平潭人物》,目前正在积极的筹备中。纪录片采编部由多位具有专业水准的联谊会乡亲组成,纪录片的筹备工作进展十分顺利。
《平潭人物》系列纪录片拟采访对象包括:1.在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具有杰出贡献的平潭籍乡亲;2.平潭籍企业家;3.其它各行业具有代表性的平潭人物;4.关心或为岚岛的建设与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人物。
该系列纪录片以访谈的方式讲述岚岛乡贤的成长故事、事业成就和突出贡献,展现他们特有的精神、品格与智慧;讲述、讴歌为岚岛的建设与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人物故事与事迹;力争成为传承平潭精神、平潭文化和平潭历史的影像资料,以供后人参考借鉴。
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
应征主题歌词电子稿件需在2016年9月30日前发送到主办方电子邮箱。
征集的歌词应紧贴时代特征,体现平潭特色,主题鲜明,立意深远,词意深刻,内容简洁,富有感染力,传递正能量。作品应为汉语,适合普通话演唱,易记易唱易流行。
四、评选和奖励
北京平潭联谊会将成立纪录片主题歌词征集评选小组,对征集的歌词进行公开评选,最终将评选出拟选作品1名、备选作品3名,并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奖金和纪念品。最终评选结果将在北京平潭联谊会的乡情汇编、世界平潭网(www.worldpingtan.org,www.pingtanren.org)、平潭乡亲各微信群等相关媒体公布。
五、应征须知
1.
2.
3. 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知识产权或其他专有权利,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及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全部责任。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及追回已颁的奖励。
4. 应征者参与此次活动,即表示同意应征作品的著作权、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应征者享有署名权。主办方有权决定应征作品作为宣传场合使用,应征者对此无权干涉。(作者有权在自己的学术交流场合使用,但不可以在同类征集场合使用。)
5.
六、未尽事宜
对本规则产生任何疑议,征集主办方保留最终解释权。与本次征集有关的任何未尽事宜,均由征集主办方进一步规定规则并进行解释。
七、联系方式
来稿邮箱:worldpingtan@163.com或bjpingtan@163.com
【修改稿】
关于征集《平潭人物》主题歌歌词的通知
各位乡亲:
由北京平潭联谊会出品的大型口述历史系列纪录片《平潭人物》目前正在积极筹备中。该片拟采访对象包括在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具有杰出贡献的平潭籍乡亲、平潭籍企业家、其它各行业具有代表性的平潭人物、关心或为岚岛的建设与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人物。该片以访谈的方式讲述岚岛乡贤的成长故事、事业成就和突出贡献,展现他们特有的精神、品格与智慧;讲述、讴歌为岚岛的建设与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人物故事与事迹;力争成为传承平潭精神、平潭文化和平潭历史的影像资料,以供后人参考借鉴。为使该项工作获得更多乡亲的关心、支持和参与,北京平潭联谊会决定开展《平潭人物》纪录片主题歌歌词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大型口述历史系列纪录片《平潭人物》主题歌歌词。
二、征集对象
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
1. 征集的主题歌歌词应紧贴时代特征,体现平潭特色,立意深远,内容简洁,富有感染力,传递正能量。作品应为汉语,适合普通话演唱,易记易唱易流行。
2. 征集的主题歌歌词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知识产权或其他专有权利,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及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全部责任。发现抄袭的作品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如为获奖作品,将取消奖励。
3. 征集的主题歌歌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应征者参与此次活动,即表示同意应征作品的著作权、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应征者享有署名权。主办方有权决定应征作品作为宣传场合使用,应征者对此无权干涉。(作者有权在自己的学术交流场合使用,但不可以在同类征集场合使用。)
4.
5 应征者投稿时,需附上个人简历,介绍真实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出生地点、学历、工作单位、职称职务、以前是否发表作品、联系方式等。
五、评选和奖励
北京平潭联谊会将成立纪录片主题歌歌词征集评选小组,对征集的歌词进行公开评选,最终将评选出拟选作品1名、备选作品3名,并颁发荣誉证书、奖金和纪念品。
最终评选结果将在北京平潭联谊会的乡情汇编、世界平潭网(www.worldpingtan.org,www.pingtanren.org)、平潭乡亲各微信群等相关媒体公布。
六、未尽事宜
对本活动产生任何疑议,征集主办方保留最终解释权。与本次征集有关的任何未尽事宜,均由征集主办方进行解释。
七、联系方式
应征主题歌歌词电子版需在2016年9月30日前发送到以下电子邮箱:
worldpingtan@163.com或bjpingt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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