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稿)》自公布以来,引起最大争议的是44个汉字字形的调整。
笔者认为,一些汉字的字形是很有调整的必要的。此次对44个汉字字形的微调针对的主要是印刷宋体字,所以对人们的日常学习与生活并不会造成多大的影响。并且其中一些调整后的字形更符合人们的书写习惯,例如“琴”、“徵”、“巽”等字,在《字表》公布之前估计大家已经“按照”新字形来书写了。
“褥”等字中的部件“辱”,以及“唇”、“蜃”由半包围结构改为上下结构,使“辱”字在做单独字和做部件时得到统一,使“辱”、“唇”、“蜃”的结构得到统一,且更有利于“上形下声”的表述(试想调整前“唇”、“蜃”这两个形声字该如何表述呢?)。但是,按照这一原则,“愿”字也该调整为上下结构。(不知是否还有其他此类汉字,尚未想到。)
“亲”、“杀”、“条”、“茶”、“杂”、“寨”等字形的调整对“木字底”进行了统一(如“朵”和“杂”中的“木字底”在现行汉字中并不统一)。
“魅”、“籴”、“汆”、“褰”、“衾”以及“恿”、“瞥”等字,依据“笔形变异规则”进行了规范调整。
“毂”字根据繁体字(“轂”)做了字形调整,在“车”上加一“横”。或许这一“横”有更深的意义。
综上所述,此次字形调整基本解决了现行印刷宋体字字形“总体上统一、局部不一致”的问题,使字形更趋于规律性和系统性。
对于某些人“瞎折腾”的质疑不足理会,也不足为奇,因为在他们看来,一切文化学者所做之事都是无聊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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