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又有7件惠民利群新举措出台
为市民这个冬季再添浓浓暖意
保障农村供水用水安全。出台《龙口市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对全市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及运行、水源水质的管理、水费收取与使用等各项内容进行规范和细化,切实解决我市目前农村供水工程建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经营水平,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和生产条件。
发放困难群众临时性生活补贴。今年以来,因物价上涨等因素,群众生活成本有所增加。为扶贫救困,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活,我市对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一次性发放临时生活补贴:城市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一次性发放100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一次性发放50元。
农村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凡拥有我市户籍、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全体城乡居民都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今年10月份便开始计发,并将于12月下旬举行首发仪式。
实施“放心粮油”工程。为让老百姓吃上质量合格、卫生安全的粮油产品,龙口市将分期实施“放心粮油”工程。2011年开始,选定“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企业、示范店及配送中心。
对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补助救助。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给予一次性慰藉救助3000元;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独生子女及其生身父母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20%补助;对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独生子女及其生身父母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每人每年10元的补助。
解决全市农村中小学饮水和取暖问题。在饮用水方面,将由原来的桶装水供应改为更环保、更便捷的管道直饮水供应,每所学校都将安装中央纯净水系统以及供应开水的开水器和供水管道;在供暖方面,新建、改建学校不再采用锅炉供暖,统一配备空调供暖。
调整义务教育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此前,龙口市义务教育段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市直和街道办事处初中、小学每生每年分别为720元和460元,乡镇初中和小学分别为660元和420元。从今年起,将初中、小学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统一调整为720元和510元,以进一步缩小城乡办学差别,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 水网合并:农村供水安全价低
龙口市将打破行政区域界限,整合供水资源,优先建设城市自来水管网延伸工程、镇域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逐步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格局;农村公共供水工程采取政府投资、群众筹资筹劳和社会投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设。
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龙口市将实行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分类计价。生活用水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核定,生产用水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核定,经市物价部门会同水务部门核准后执行。按农村公共供水规模及供水形式的不同,合理确定农村供水水价。
农村在实现城乡一体化供水后,将改变目前水质达不到饮用水安全标准的现状,彻底解决农民的饮水安全问题,并且可使老百姓得到更大的实惠。据初步匡算,对接入城市自来水管网的农村供水工程的生活用水水价,执行城市供水价格扣除污水处理费后的水价,远低于城市现行的2.8元/立方的价格。
2 生活补贴:月底资金发放到位
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近期上涨较快,加大城乡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体的生活负担。根据《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烟政发[2010]60
号)等有关规定,烟台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发放困难群众临时性生活补贴的通知》(烟民[2010]79号),要求为全市11月在保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发放临时性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一次性发放100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一次性发放50元,农村五保对象每人一次性发放100元。
据11月统计数据,我市一次性为城市低保对象3039人发放补贴303900元;为农村低保对象19919人发放补贴995950元;为农村五保对象1277人发放补贴127700元;合计发放补贴1427550元。
补贴发放按照低保金发放渠道,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于本月底前直接通过金融部门把资金发放到上述各类对象救助账户上,救助对象可随时到就近金融网点领取。
3 养老不愁:集体补助财政补贴
经过不断争取,我市成为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养老保障水平得以大幅提升。
新农保最大的惠民亮点在于政府财政的双向补贴。“入口”补贴,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的政策,个人只要入保缴费就可以获得一定标准的政府补贴。“出口”补贴,在达到60周岁领取养老金时,除了个人缴费(含集体补助、财政补贴)产生的养老金外,政府再按照每人每月55元的标准发给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财政全额支付。
根据新农保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每年增加660元的收入,养老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方面可以解决农民养老的后顾之忧,使其摆脱土地和家庭保障的束缚,多种形式增加收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另一方面,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推进农业向规模化、产业化转变,提高农业经营效益。
4 放心粮油:让群众吃得更安心
“放心粮油”工程的启动,将大力发展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企业,创建放心粮油产品,规划设置放心粮油店经营网点,在全市构成联结产销、覆盖城乡、设施完善、管理先进、服务规范的放心粮油产销服务体系,让群众安全消费、放心消费、方便消费粮油食品。
“放心粮油”工程将分期实施。从2011年开始,选定“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企业、“放心粮油”示范店及配送中心,确定第一批“放心粮油”产品。以后视情况,逐年增加拓展,引导更多的企业(包括私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参与到“放心粮油”工程中来,努力使全市每处居民社区、每处镇区街驻地都有“放心粮油”店,充分满足消费者需求,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同时加大对“放心粮油”质量检测投入,形成健全完善的质量检测工作体系。
5 计生补助:父母子女全都受益
根据国家、省和烟台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龙口市实际,对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补助救助。
龙口市将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实行一次性慰藉救助。凡居住在龙口市的本市户籍人口独生子女死亡、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已死亡孩子的生身母亲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上的家庭,给予3000元一次性慰藉救助。同时,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独生子女家庭实行缴费补助,凡居住在我市本市户籍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独生子女及其生身父母个人缴费部分给予20%补助,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独生子女及其生身父母个人缴费部分给予每人每年10元补助。已享受缴费补助的残疾人、低保对象不再享受本补助。
对于按规定享受补助救助的人员,市人口计生部门和财政部门将会同有关机构进行认真严格的审核认定,经公示无异后,按标准发放。
6 学校不冷:热水直饮空调送暖
龙口市在农村中小学校采用的管道直供水和空调取暖,是在听取专家意见和借鉴其它地区先进做法的基础上确定的。与传统方式相比,无论从节约资金角度,还是从安全方面考虑,都符合我市实际,更加科学合理。
目前,管道直饮水供应方式比用桶装水更为经济、环保、卫生、便捷,已成为一些地区解决师生饮水问题的最佳选择,全国各高校也较为普遍地采用这种方式。结合实际,我市率先在烟台各县市区中对新改建的29所农村中小学采取这种管道直饮水供应方式,在每幢教学楼每层设1个开水点和1个冷水点,保证在学校里孩子们随时都能喝上热水。
按照“经济实用、安全环保”的建设原则,参考省内部分地市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龙口市在农村学校冬季取暖方面加大投入,确保新建校舍全部实现供暖,经反复论证,决定农村中小学采用空调取暖。空调取暖比锅炉供暖更安全、卫生和环保。
7 教育经费:发放标准城乡统一
2008年,龙口市将义务教育段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到市直和街道办事处初中、小学每生每年分别为720元和460元,乡镇初中和小学分别为660元和420元,达到山东省教育工作示范市规定的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要求。其中,乡镇初中、小学比省定的基本标准分别高出215元、125元。
为进一步加大惠民力度,今年,龙口市义务教育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又有大幅提高。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室下发的《关于调整山东省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中小学公用经费督导评估标准的通知》(鲁教督〔2010〕4号)要求,我市将全市初中、小学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统一调整为720元和510元。按照当前义务教育段在校生数61772人计算,市财政每年需拨付公用经费3838.61万元,比相同人数下原来标准增加294.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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