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06龙口收费站12月1日开始收取车辆通行费
(2009-11-29 14:07:45)
标签:
杂谈 |
分类: 龙口新闻资讯 |
收费范围
对通过国道206线蓬莱至黄山馆路段的车辆(除《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规定享受通行费优惠政策的车辆外)收取通行费。
收费标准
|
类 别
|
客
|
收费费率
(元/车次)
|
货
|
收费费率
(元/车次)
|
|
第一类
|
≤7座
|
10
|
≤2吨
|
10
|
|
第二类
|
8座~19座
|
15
|
2吨~5吨(含5吨)
|
15
|
|
第三类
|
20座~39座
|
15
|
5吨~10吨(含10吨)
|
20
|
|
第四类
|
≥40座
|
15
|
10吨~15吨(含15吨)
20英尺集装箱车
|
25
|
|
第五类
|
|
|
>15吨
|
30
|
注:对装运2只20英尺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的收费,按以上40英尺集装箱车辆标准执行。
收费时间
收费期限暂定5年,自2009年12月1日起至2014年11月30日止。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对依法应当交纳而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收费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其补交应交纳的车辆通行费。对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而故意堵塞收费道口、强行冲卡、殴打收费公路管理人员、破坏收费设施或者从事其他扰乱收费公路管理秩序的活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造成损失或者造成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