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晒晒全市"电子眼" 市交警公开317处道路监控点

(2009-04-03 10:22:43)
标签:

杂谈

分类: 龙口新闻资讯

点击各县市区位置看道路监控点详细分布

    为使更多交通参与者更好地配合交通管理,减少违法行为,增加执法透明度,今天,市交警支队根据于本月开始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向社会公布了全市现有的317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驾驶员可登陆“烟台交警网”查看全市“电子眼”具体分布位置。

  据统计,目前全市共有317个监控点和电子警察,芝罘、莱山区共有67处列入用于交通执法的公示范围。“电子眼”按功能共分4大类:

  监控类,此类设备能自动录像,管理人员查询到有违法行为,可以手工抓拍;闯红灯类,此类设备自动记录闯红灯车辆,也具有监控类功能;卡口类,此类设备有车辆自动记录系统,对超速车辆自动处罚,也具有监控类功能;综合类,此类设备兼有上述各类设备功能。

  记者了解到,目前非现场执法已经成为交警部门重要的执法手段,2008年烟台市非现场执法数量为490483起,烟台市区为23206起,非现场执法数占查纠违法行为总数的50%以上。

  市交警支队刘国进副支队长表示,利用电子监控设备进行非现场执法,其目的并不是为了处罚,而是通过执法约束的方式,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最终目的还是追求“安全”和“秩序”。因此,市交警支队希望通过此次公布,善意地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能够在行车中自我约束、规范驾驶,确保文明、安全行车。

  交警支队技术科副科长杨保成强调,以后新设的用于执法的监控点在启用前,都会在烟台交警网等媒体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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