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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市物价局获悉,国家发改委自18日下发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通知后,市物价局在第一时间确定我市成品油调价政策,并及时传达到各加油站点,确保节前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燃油市场稳定。
我市本次成品油价格主要调整有四大内容:一是调整汽、柴油最高零售价。90号汽油由每吨7506元降为6346元,每吨降低1160元;0号柴油由每吨7004元降为5734元,每吨降低1270元。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二是调整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成品油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三是取消了清净剂加价。对于原先“添加清净剂后的汽、柴油零售价格在中石化、中石油确定的汽、柴油零售价格基础上每升加价0.06元”的规定给予废止。四是调整供专项用和民营批发企业用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成品油生产企业供铁道等专项用户用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5890元和5370元。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其中供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
我市于19日零时起执行新的成品油价格,各加油站点已接市物价局通知对成品油价格进行了调整。同时,市物价部门立即开展全市范围的调查摸底工作,先后对中石油、中石化及其他商业加油站点共30多家供油单位进行了明查暗访。暗访中发现,包括中石化和中石油下属加油站在内的绝大多数加油站点,均已按通知要求于本月19日零点开始调整成品油的价格,但仍有部分商业加油站点未能按规定及时调整价格,对此市物价部门要求其“立即纠正,马上按规定价格进行调整,逾期不执行新价格的,予以行政处罚”。同时,向社会公开价格投诉电话,广大市民可拨打“12358”进行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