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公布首批24项非物质文化遗产
(2008-09-29 11:01:47)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地区文明的积淀,更是一个城市的品牌。去年以来,我市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公室,聘请老文化名人作为普查顾问,组成四个工作组,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全面普查登记,经筛选,24个项目入选龙口市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其范围包括:口头传统,以及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传统表演艺术(含戏曲、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等);民俗活动、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指集中开展民众传统文化活动的地点,或定期展现特定事件的时间)。
在选好龙口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基础上,我市重点对徐福东渡故事、黄县房的特色建造工艺——木雕、石雕、砖雕和黄县窗染花3个项目进行详细的调查、整理,现已入选烟台市第二批非物质遗产保护名录,正在整理上报资料申报山东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入选首批龙口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24个项目是:
徐福东渡故事;
龙口粉丝制作工艺;
龙口大糖制作工艺;
龙口黄酒制作工艺;
黄县柳条膏制作工艺;
陶器、糖、香、草纸的制作;
编织制作工艺;
吹鼓手仪式;
丧葬仪式;
拉大网、挽辘轳号;
锯大缸、烧纸舞(跳大神);
“窗染花”制作工艺;
蓝关戏种;
泥老虎、扳不倒制作工艺;
布老虎制作工艺;
风筝(老雕)制作工艺;
团圆饼(太阳饼)制作工艺;
小端午习俗;
大槐树底下包子制作工艺;
杠子头火烧制作工艺;
黄县肉盒制作工艺;
龙口烤画制作工艺;
烟点灯技艺;
黄县房特色建造技艺——木雕、砖雕、石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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