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哪怕像北京奥运这样的全球体育盛宴.
比赛接近尾声,中国运动员获得金牌第一已无悬念,甚至这个数字可能是个很难打破的记录.为了褒奖奥运冠军为国家和公众带来的无上荣誉,在这个商业时代,我们感激金牌得主的重要方式是发银子及很容易银子化的车房等物品.
这无可厚非.毕竟他们登上了世界荣誉之颠,是我们的英雄,而且他们多数吃的是青春饭,我们有理由让带给大家光荣和快乐的人不为日后生活所累。于是,不少人因此产生疑问:金牌得主最少可以获得多少金钱奖励?
据我认真查阅资料(如有出入,以您掌握的情况为准),我国奥运会参赛运动员获得的奖金和实物奖励,主要来自国家体育总局、国家体育总局下设的各个运动管理中心、运动员所在各省市以及一些赞助企业等。
而且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权威人士透露,北京奥运会国家奖励的奖金额肯定会超过雅典奥运会,而且在制定新的奖励政策时,将改变过去的单一奖金制,有可能会借鉴韩国的终身特殊津贴制。2004年雅典奥运会后,国家奖励金牌得主20万元,银牌得主15万元,铜牌得主8万元。
各地政府以及一些企业给予奖牌的奖励,也十分可观:雅典奥运会后,陕西省奖励金牌得主100万元,广东、浙江、江苏等省奖励50万元;从1992年第25届奥运会起,“霍英东体育基金”就开始拨款重奖内地奥运选手和香港选手,2004年雅典奥运会后,奖励金牌得主一枚1公斤纯金金牌及8万美元,奖励银牌得主半公斤金牌和4万美元,奖励铜牌得主0.25公斤金牌和2万美元。其余各类热爱体育事业的国内外企业家则会根据自身的商业目标和兴趣爱好有选择地进行重奖。
赛前曾传出一家企业对寄予厚望的射击首金重奖1000万的消息。虽然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主任高志丹后来辟谣说,这是种误读,根据中心和该企业的赞助协议,企业领导所说的“估计是1000万”指的是中国射击两支队伍如果在奥运会上能够发挥好,获得5枚金牌的话,那么企业给出的总奖金数才将接近1000万元。不过高志丹也承认,仅仅这家企业单独奖励首金就绝对不会低于150万元。网球管理中心已决定把获奖运动员的奖金提高15%,而北京奥运会水上项目的赞助商也表示将对水上项目夺金的选手重奖100万。
这一切势必会将北京奥运会中国冠军的金钱奖励提高到新高度。按最低水平估算,不算广告代言费,每枚金牌保底奖励将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但需要提醒的是,这笔钱是税前收入,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有关规定,国家体育总局、各省级政府等省级以上单位给予运动员的奖金,均可按规定免缴个人所得税;但是省级以下单位、机构、企业和个人给予运动员的实物奖励和奖金,均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一般占奖金的20%。
但奥运冠军获得的巨额奖金还是获得了一些理财师的高度重视,开始为他们积极规划钱途,希望借机赢得新客户及扩大自身影响力。
我在为奥运冠军发财感到高兴的同时,也突然想到我给一家奥运赞助商做的一个未得到彻底执行的创意。毕竟奥运冠军集中承载着伟大的奥林匹克精神和一个民族向往和平、团结、进取的人类共同情感,为什么就不能对他们进行超越金钱的褒奖?比如他们的名义投资积极推动造福社会的善举,使他们成为引领社会价值前行的先锋?
毕竟奥运金牌不仅由纯度超过99%的黄金铸成,更代表着一种信仰和追求。如果企业能为奥运冠军的奖金更多地赋予这样的内涵,我觉得汶川地震以后迅速升温的企业公民建设才显得更加真实。
在这个时代,金钱对于我们都很重要,奥运冠军也不例外。但我相信这个世界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是真实存在的,它就在我们的内心深处。我希望奥运冠军在赛场内带给我们的温暖和感动能长久地传承,而且,仅仅靠举办冠军英模报告会是远远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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