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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气象灾害信息将在15分钟内送达群众

(2008-04-19 23:16:36)
标签:

杂谈

分类: 社会新闻广角
    日前,山东气象部门联手广电部门,打造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空中“快车道”。今后,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将在15分钟内通过广播、电视送达公众。

山东省气象局和山东省广播电视局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台风、暴 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等14种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内容,划分了气象、广电两部门的职责。

电视台、广播电台在收到气象台发送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15分钟内向公众广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安排每15分钟播出一次,直至警报解除。电视台同时还将在屏幕下方滚动播出预警信息及防御指南,在电视屏幕右上方保留预警等级图标直至警报解除。遇有特别严重气象灾害,广电部门将立即中断正常节目进行插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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