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省教育厅放假时间统一安排严禁假期上课上自习
,对全省中小学寒暑假放假时间及学校如何指导学生寒暑假生活进行了统一规定。我省要求各中小学期末考试成绩不能在放假前告知学生的,一律在开学后告知,不得在假期中以取考试成绩单为名通知学生到校。
省教育厅在通知中称,我省严禁各个学校假期组织集体上课和统一安排自习。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和统一组织自习,不得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期末考试成绩不能在放假前告知学生的,一律在开学后告知,不得在假期中以取考试成绩单为名通知学生到校。
省教育厅就我省中小学寒暑假放假时间进行统一安排: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时间为4周,暑假时间为8周。具体放假日期由各市教育局统一规定,同时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备案。
普通高中:寒假时间为3周,暑假时间为7周。全省每年普通高中寒假放假时间(按照农历计)为当年腊月廿四至次年正月十六,暑假放假时间(按照公历计)为7月11日至9月1日。
暑假放假时间含农忙假期,如在其他时间安排农忙假期,须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暑假时间可相应缩短。寒暑假期不包括学校集体组织的为期一周的社会实践时间。寒暑假起止时间均指学生寒暑假离校时间和开学到校时间。开学时间如遇周六或周日,则相应推延2天或1天。每年暑假开学前可提前安排一天时间报到。中学新生军训应纳入社会实践或选修课程,具体军训时间初一新生不得超过7天,高一新生为7-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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