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2008年“惠民利群十件实事”
来源:今日龙口 发布时间:2008-03-25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让广大市民充分享受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实惠,近日,市委、市政府从市民最关注的热点中,筛选出“十件实事”,承诺2008年要集中精力办好“惠民利群十件实事”。
这“惠民利群十件实事”分别是:
一、开工建设一中新校区等工程。开工建设一中新校、诸高炉小学教学主体设施,改善教育教学条件,优化教育教学资源。
二、优化市、镇、村三级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全面启动人民医院扩建工程,建成5000平方米的教学楼、6000平方米的急救中心楼和1.8万平方米的高标准病房楼;新建24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站,改建2所镇级卫生院,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改善城乡医疗卫生条件。
三、发放老年人长寿津贴。年内安排专项资金为全市7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长寿津贴,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四、实施山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对山区病险水库分步实施除险加固,全面提升小型水库行洪防洪功能,逐步消除病险隐患。
五、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年内新建、改造农家店150个,完善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新型农村流通网络,繁荣农村市场,提高城乡群众生活质量。
六、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方针。完成港栾——桑岛码头疏浚工程、黄招公路、八里沙河桥“一港一路一桥”建设改造工程,改善群众出行条件;逐步更新公交车辆,进一步优化公交设施,为城乡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交通服务。
七、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机制。年内对全市6.8万城镇居民进行医疗补贴;提高我市参合农民财政补助标准,将农民参合率提高到91.4%,受益率提高到131%,受益人次达到55.1万,实现医疗保障全覆盖。
八、落实“两免一补”政策,提高教育补助标准。对全市6.2万名义务教育段中小学生,免学杂费、书本费,对农村困难寄宿生进行补助,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年补助300元提高到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生均标准分别提高66%、150%;全面提高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财政预算增长6.8%;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中的农村户籍和城镇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确保适龄青少年学有所教。
九、全面落实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政策。进一步扩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覆盖面,引导农村群众自觉改变人口生育观念,年内新增奖励扶助对象1500人,使农村奖励扶助对象达到5600人;启动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政策,为独生子女伤残和死亡的家庭父母每人每月分别提供80元、100元的扶助金。
十、推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下岗职工再就业工程。依托职业教育体系,开展实用技能培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加强下岗职工培训,年内转移农村劳动力、培训下岗职工3000人,让更多城乡居民实现就业增收,创业致富。
目前,市委、市政府已专门下发通知,对十件实事的落实工作进行了分工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