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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长寿津贴全部发放完毕
(2008-02-16 15:41:12)
我市长寿津贴发放工作于春节前全部结束。市财政局共拨付资金648.58万元,46421名老人分享了这些款项。
老年人长寿津贴是我市为了让老年人共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在全市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风尚而实行的惠民新政策。此次长寿津贴发放范围是拥有龙口市户籍、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10年为一个年龄段,实行不同的津贴标准,其中70-79周岁老年人有31165人,每人每年给予100元津贴;80-89周岁老年人有13480人,每人每年给予200元津贴;90-99周岁老年人有1705人,每人每年给予300元津贴;100岁以上长寿老人有71人,每人每月给予200元津贴。今后津贴标准还将根据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逐步增长。
此次津贴发放工作在春节前全部结束,以后每年津贴的发放工作也均在春节前完成。不享受国家离休、退休、退职待遇的农村老年人长寿津贴的发放,由市财政局将津贴金于当年1月10前拨付到镇区街,由镇区街民政办发放到村(居),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凭《长寿津贴证》到村(居)领取;享受国家离休、退休、退职待遇的机关事业单位老年人长寿津贴的发放,由市财政局将津贴金于当年1月10前拨付到各单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凭《长寿津贴证》到单位领取;享受国家离休、退休、退职待遇的企业单位老年人长寿津贴的发放,由市财政局将津贴金于当年1月10前拨付到各单位(没有单位的拨付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凭《长寿津贴证》到单位领取(没有单位的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其中100岁以上长寿老人的长寿补贴在每季度末按上述渠道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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