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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引爆龙口农民电器消费热情

(2008-01-23 16: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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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从现在开始到5月底,我市农民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贸易局审核通过的中标流通企业的连锁店及其授权网点,购买补贴范围内的彩电、冰箱(冰柜)和手机的,且零售价分别在1500元、2000元、1000元以下的,可以获得产品零售价13%的资金补贴。每户农民每类试点产品最多可购买两台。这是我市今年出台的又一项惠农补贴政策。
      “家电下乡”是针对农村消费者定向研发、生产、销售指定家电产品,并由政府财政部门给予一定资金补贴的一项农村家电推进工程。年初,国家商务部、财政部决定在山东、河南和四川三个省开展“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试点工作。两部门招标确定了适合农村消费环境和农民需求特点的补贴类产品的型号、生产企业以及承担销售任务的流通企业。试点产品质量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且能够按照国家“三包”规定,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试点产品包括彩电、冰箱(冰柜)、手机三大类,共197个型号,贴有“家电下乡”专门标识卡,其中彩电零售价在1500元以下,冰箱(冰柜)零售价在2000元以下,手机零售价在1000元以下。
      我市从1月16日起启动“家电下乡”试点工作。从元月开始到5月底,凡购买“家电下乡”试点产品的农民,均可到户口所在地镇区街财政所办理补贴申报手续。申报时必需提供下列材料: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购买产品的标识卡,涉农补贴一卡通专用存折。经市财政部门审核后,补贴资金将于申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财政部门直接发放到购买人的指定银行账户上。农民申报补贴资金截止到今年6月15日
      我市现确定了博商购物广场、黄城汇丰家电部、小曲家电城等16处销售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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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启动“家电下乡”工程的消息传到乡间,立即引爆了广大农民朋友的家电消费热情。昨天上午,记者在博商门前看到,七甲镇陈家村村民陈孝国和岳父抬着刚刚“抢”到手的一台大彩电,兴冲冲地走出商场,“自己买家电,国家还给贴钱,上哪找这样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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