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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别太离谱啦!——也对乔布斯获评最佳CEO有感

(2009-12-03 09:36:27)
标签:

谢宏

山寨

乔布斯

比尔·盖茨

中国创造

原创

山寨,别太离谱啦!——也对乔布斯获评最佳CEO有感

在食品安全论坛上做“如何保障婴幼儿的健康成长”的报告

近日,贝因美在官网www.beingmate.com发了一个《郑重声明》,事因有人傍“贝因美”,在香港注册所谓的“贝因美集团”,又在国内注册以贝因美为商号的公司,生产一些品类的婴幼儿食品,竟堂而皇之“冒充”贝因美到处推销,引起很多不明真相消费者关切,更有许多业务合作伙伴和朋友困惑,更搞得贝因美业务人员和相关职能部门一头雾水,于是法务研究先发一个声明,以正视听。而有朋友却调侃:这说明贝因美品牌真的大啦!让我哭笑不得,遂想起这一切是否是山寨文化惹的祸?故借机和朋友们谈论下,刚又闻乔布斯击败比尔·盖茨等超级人物获十年最佳CEO奖,颇为感慨,一并成博与大家分享。

首先,不得不说:山寨,别太离谱啦!说实在的,一直以来对山寨现象和山寨文化,以及模仿秀们比较关注,并抱以正面积极的态度,认为也许是后起之秀学习创新的必经阶段,模仿创新的确也是众多日韩企业和中国优秀企业走过的路。但凡事都应有一个度,还有一个动机问题,过了就走向反面。更如果动机就是傍名牌,误导客商和消费者,性质就完全变了,实不敢恭维!相比乔布斯,视创新为CEO的战略原点,并以此击败对手获评最佳CEO,倡导的正是真正的商业文明——创新文化,更衬托出西方成熟市场经济对知识产权及创新的尊重和推崇。相信靠山寨式的模仿秀,终究是成不了气候的,而且跟在别人的屁股后,通常也只能是吃屁,至多是拾人牙慧,不可能成为王者。相信“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愿山寨文化推崇者把握好度,别太离谱啦!当然,傍大款傍名牌式的山寨与一般山寨性质是有区别的。

山寨,别太离谱啦!——也对乔布斯获评最佳CEO有感

在贝因美杭州婴童生活馆举行的成功妈咪互动沙龙会

回归理性,不由得思考,我们的有关法规制度是否有漏洞?现行制度商标被分成很多类,可以由不同的权利人分类注册同样的商标,造成事实上的傍名牌的法律空间。而商号更是分行业分地区分各级工商部门相同商号可由不同权利人注册,导致无数的“华联”“友谊”“光明”之类的公司。致使消费者难以辨识,要么孩子和脏水一起泼掉,要么上当受骗,真假李逵难辨。看起来是保护竞争的法律制度,实则是保护“不正当”经营,鼓励无序创新,损害的是消费者和权利人的利益。

只是有感而发,建议有关部门检讨下相关法规。是否改行商标不分类优先唯一注册制度,商号实行全国统一管理优先使用唯一注册制度。甚至商标商号同一权利人同步注册保护制度,把立法宗旨调整为保护知识产权鼓励真正创新,维护有序竞争和消费者权益至上的原则立场上来。有朋友质疑是否工商部门要多收费而搞的分类注册制度?相信工商部门绝不会要多收注册费而制定的商标分类注册制度,笔者理解应该是我们市场经济经验不足所要付的学费!

另据笔者所见所闻,“傍名牌”“傍大款”现象各行各业全国各地非常普遍,能否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加以规范?并由工商部门主导《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司法执法?!

总之,中国要崛起,创新是必由之路,而创新必须要有更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法律制度保障!更要有良好的市场秩序作为基础保障!!!还有健康的创新文化支持!我们应该钦佩乔布斯,尊重一切原创的东西,包容原创的失败,这才是真正的创新文化!窃以为山寨文化决不是真正的创新文化,但愿中国多些乔布斯,少点山寨,为真正的“中国创造”营造良好的氛围,鼓励乔布斯式的创新!原创才是创新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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