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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听盛夏蝉鸣
今天 12:29
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
我是学钢琴的。弹奏一首曲子是应该在作者本来的感情上加入自己的理解和感情,还是应该弹出自己的感情?
我觉得应该是在作者本来的感情上加入自己的理解和感情,可是我朋友认为如果弹琴的人都去努力的表达作者的感情的话,还不如去听录音,他认为应该自由的表达自己。
到底怎样才是正确的?
回答:无论怎样,情感是一致的。比如贝多芬的“月光”奏鸣曲,作者本人的感情意图是细腻、柔和、安静、暗涌的情感,这类情感谁都有,无论谁弹都不可能把“月光”弹成欢快喜悦的,(除非我这样的人弹琴搞怪玩)。再比如肖邦的革命练习曲,他就是用左手的快速的、暴风骤雨式的下行来驱动音乐的气氛,所以被誉为“革命”练习曲,无论谁弹,只要按照谱子都会情不自禁的弹出力量,(当然除非……)。所以,弹奏一首曲子,只要弹对了,都一定表现的是“人”的情感,是作者的,也是你的。只不过每个人表达情感都会有自己的特征,所以我所认为的正确表达,是用演奏者个人的特征来表达原曲自身携带的情感。
1:和作者本来意图差不多(能做到这样已经非常不错了,一般做不到)。
2:纯属恶搞原曲。(此事我小时候干过,挺无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