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奸奇人
(2015-09-21 17: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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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奸奇人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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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大明王朝建立,朱元璋当皇帝的时候,把都城设在了应天府,也就是今天的南京。朱元璋的年号是洪武,所以,大家也会把朱元璋叫洪武帝、把朱元璋在位统治的时期叫洪武朝。这是闲话,略略带过。
这里要说的不是朱元璋其人,而是朱元璋治下应天府的一个奇人、一件奇事。
洪武年间,首都有一个军官。这个军官,和他邻居的老婆通奸。用时下流行的笑话讲,这个军官呢,就是大名鼎鼎的“隔壁老王”。
有一天早上,天麻麻亮,军官发现他的邻居出门了,他就偷偷摸摸地溜进了邻居家。进门之后,直奔卧室,邻居的老婆还没有起身,两人就行了苟且之事。中国人自古就流传这样的话: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可以说是总结得入木十分。这个军官和邻居老婆偷合云雨的场面,大家可以发挥想象、自行脑补(此处略去若干字)。就在两人热火朝天的时候,这位邻居忽然就开了头门回来了。听到开门声,军官和邻居的老婆吓得实在不轻。军官急急忙忙抱了衣服鞋袜,钻进了邻居的床底。说到这里,北方人可能会问,那要是在北方,大家都睡炕,军官可就麻烦大了,他总不能钻到炕洞里吧?其实啊,您也不必为军官担心,没有床,还会有柜子、箱子等传统藏人地方啊!
等到邻居进入卧室的时候,军官已经躲在床下了;邻居老婆已经弄好床铺,摆正睡姿了。卧室门轻轻开启,邻居老婆假装睡眼惺忪地样子,向着进入房间的丈夫问道:
“亲爱的,你怎么才出去就回来了啊?落下什么东西了吗?”
丈夫答道:
“我在外面走了没几步,感觉今儿个的天气挺冷的。想到我刚才出门的时候,你睡得正香,看见你的小脚丫露在外面,怕吵醒你,没有帮你拉被子就出门了。在路上这一冻啊,想到你没有盖严实,怕你冻着,就回来帮你盖下被子。”
说着,丈夫帮老婆把被子盖好,对她说到:
“亲爱的,今儿个天气冷,你再睡会儿!”
然后,轻轻吻了下爱人的额头,丈夫就出门走了。
军官趴在冰冷冷的床下,亲耳听闻了卧室中暖心的这一段动静,心中忽然一动,自思到:
平日里还真是没看出来,原来邻居是这样地爱自己的老婆。万万没想到,邻居这样爱自己的老婆,他老婆还会背着她在和我勾搭。
想着想着,军官就气上心头,邻居走后。军官拿出身上的佩刀,当场就杀死了邻居的老婆。杀完人,军官扬长而去,没事人一样,该上班上班、该喝酒喝酒。
军官杀人之后,径自走了了事。
不想,这事却让另外一个人落了个冤枉。
那天早上,军官杀了人之后,天色还早,没有人知道发生了命案,军官也就安全离开了犯罪现场。
可巧,有一个经常给邻居家供应蔬菜的卖菜老人在这一天倒了血霉。军官杀人走后,卖菜老人一早来给邻居家送菜。卖菜老人敲门无人应答,推门没有上锁,他就和往常一样进了邻居家。再喊还是无人搭腔。卖菜老人见这家的卧室门大开,想来这家人大概是已经起床,就过去呼喊主人,不想却看见满地是血,那妇人已死在床上。
卖菜老人一惊,瘫坐在地上,大声喊道:
“杀人啦!出人命了……”
左邻右舍听见呼喊,都跑过来看看发生了什么状况。
进来一看,卖菜老人瘫坐在卧室门口,卧室里面满地是血,邻居老婆倒在床上。有人急急跑过去,喊着邻居老婆的名字,邻居老婆并无应答,再将手搭在她的鼻端,没有半点气息。
命案现场,就这一尸、一卖菜老人。
大家没有办法,为了不受牵连,只能一起押着卖菜老人去报官。
你想想,这个卖菜老人,本来就是本分的老实人,又不会写,又不会说,先是被杀人的场面一吓,再来被官府的审讯人员又是吆喝威逼、又是拳打脚踢地野蛮动粗,老人一来没发证明自己的无辜,二来经受不住各种折磨,就认了罪。卖菜老人一认罪,官府也高兴的很,还四处宣扬自己办案如神、效率奇高。
既然老人认了罪,按照法律,一命还一命,卖菜老人当然是死罪了。
那天,在街道开完公判大会,当着众人的面,就要把这冤枉的卖菜老人砍头。
快要行刑前,军官忽然站了出来,说道:
“这个老人不能杀,那个女人的死,和这个老人无关。人是我杀的,我愿意见官认罪。”
负责现场行刑的工作人员一看这场面,也不敢大意,只能暂缓动手,领了军官去见高层领导。
高层领导见了军官,问道:
“你这是咋回事啊?”
军官回答道:
“那个被杀的女人,是我们家邻居的老婆。她长得挺好看的,因为偶尔有过往,我们两个眉目之间就对上眼了。在杀那个女人之前,我和她一直偷偷地幽会。那天早上,邻居因为在外面天冷,想着出门时老婆的脚板露在外面,怕她凉着,回来给她盖被子,正好我与那女人私会,躲在床下见证了邻居对老婆深深的爱意,想想这娘们真不是个东西,一时气愤就挥刀剁了她……这个事情是我做的,与卖菜老人无关,杀人偿命,就杀了我抵命吧。”
高层领导让工作人员录了军官的口供,所述与案发当日的情景完全吻合。卖菜老人捡了一条命回来。
经过共同讨论,集体决策,高层领导认为:
军官杀了一个没有廉耻、无情无义的女人,又救了卖菜老人的性命,还算是有人性的,虽然通奸,也可原谅吧,就把军官给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