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断和审判——读《林前》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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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信仰国度 |
一是传道者“使徒”的概念:“人应当以我们为基督的执事,为神奥秘事的管家。”
传道者承担了神奥秘的事。教牧与教会的关系,教牧与主的关系,乃在绝对服从,教牧本身没有权柄,乃要专以主的吩咐之事为念。“神奥秘的事”就是神所启示关于人得救福音真理,教牧与真理的关系,教牧要将神所启示的奥秘真理,按时分灵粮给人,要有忠心,万不可掺杂人的智慧,加赠自己所发明的新道理,也不可随意减少神的话语,这是作一个教牧者忠于主所当应守尽职的本分。L同学(弟兄)强调读圣经原著,道理也在这里。
第二个问题就是论断人:《林前四1~5》保罗说:“我被你们论断,或被别人论断,我都以为极小的事;连我自己也不论断自己。”
在那样是非混乱之中,他能如此超脱,是因为他实在认识主的主权――“但判断我的乃是主”。他只求自己在主面前忠心,能“从神那里得着称赞”,就够了。
这里大家提出问题,什么是“论断人”?
我们虽然是信徒,是在属灵的世界里,但平日毕竟生活在这个俗世。所以我们查经我们聚会,就是为了时时提醒我们属灵的生命。我们得用属灵的标准要求自己。对于俗世上一些不合神心意的事情,要时时警醒,这不是论断,而是讨论,辩论,真理越辩越明,我们也通过学习讨论荡涤我们的灵魂,使之更近于属灵——这是我得到的启迪。
所以讨论就涉及到俗世的标准和神的标准:
《林前》四2:神的判断不根据才能、恩赐,乃根据忠心;人能忠心,就是已达到了神要求的顶点。对神的信服,是忠贞不二,没有讨价还价的。所以,“我被你们论断,或被别人论断,我都以为极小的事,连我自己也不论断自己。”保罗对从人来的初步察探,并不放在心上,他宁可等大审判者来临。如果有一个外面的是非,我们就很容易断定我错了,或者我不错。保罗不凭着外面的是非,所以他只能说我不论断我自己。论断我的乃是主,祂是我里面的生命。
“所以,时候未到,什么都不要论断,只等主来,他要照出暗中的隐情,显明人心的意念。那时,各人要从神那里得著称赞。”从这番话引发保罗劝勉人不要早早作判断(krino),这里me与现在命令式合用,可能表示哥林多人已经有这样的行为了。这话的语气就是:“停止判断”!讨论中大家谈到,这个论断也包括不能随便下结论说,这是“神的旨意”,“神的声音",其实是自己内心的论断,所以我极同意L同学的观点,一定要以圣经的原著为准绳,一定要认真读圣经。
讨论还谈到如何能不论断人,以及被人论断时而不生气,那就是认识主耶稣二次再来时的最终显明。是的,若我们只求主的显明,只让主来显明,就不会去论断人,也不因被人论断而感不平了。
审判的情形有四种:
别人来审判——我们的行为常被别人眼光来鉴察与审判,我们自己不知道,却逐项都受检查,有邻居、同事、同工、仆人等。他们来评论我们,将我们的信仰与生活来比较,一方面也设法来原谅他们自己,不必苛责自身的缺点。究竟他们所审判的未必能使我们大受影响,而且也不会有持久的力量。
信徒来审判——我们常常被唤至教会同道面前受审判,有时不一定是我们言行不一致,或者是因为我们比他们走快一步。太热心,太殷切,太特别,也一样会受许多批评。真实,我们若确实知道神的灵感动,就不必右顾右盼地顾虑同道们的评论。
良心的审判——我不论断自己。我们常看自己的宽容的态度,与比我们差的人衡量。可见论断自己常不准确。所以良心的审断还还得在最高法院最后的判决。
上主的审判——主必来,祂要照出暗中的隐情,显明人心的意念,但愿那时个人要从神那里得著称赞。
认真地读经,真正读懂什么是主的审判,我们就更走近了一步,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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