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声音
高三女生考试用手机被没收跳楼致瘫教训何在
【热点追踪】重庆市某中学高三女生张琳(化名)在考试中使用手机,监考老师发现后将其手机收缴,考试结束后,学生问监考老师如何处理,对方没答复;她去老师办公室苦等一个钟头,仍没得回应。不堪巨大压力和恐惧折磨,张琳跳楼落下残疾,终身以轮椅为伴。4月16日市五中院经过一审二审之后,最终判决学校承担3成责任。( 2013年4月17日中国新闻网、《重庆晨报》)
从事件后续报道看出,张琳跳楼不仅导致个人终身残疾的巨大伤害,而且给家庭造成医疗、护理、营养、残疾金等各项共计达133万多元的经济损失。张琳和中学之间的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在渝中区法院审理过程中,学生及家长认为,学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当承担50%的赔偿责任。校方则认为,监考老师赖某发现张琳在用手机,收走手机,是考试纪律的要求,也是老师正常行使监考职权,没有任何不妥,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一审法院最终判决学校方承担30%的赔偿责任。校方不服上诉到市五中法院。二审过程中张琳和中学双方的意见冲突更加激烈。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学校对可以预见、应当注意的事项未完全尽到相应义务,应对张琳的损害后果承担30%的赔偿责任。
尽管校方认为监考老师赖某发现张琳在用手机,收走手机,是考试纪律的要求,也是老师正常行使监考职权。但是以升学为目的的应试教育依然根深蒂固,“唯成绩论”的传统陋习依然在学校占据主导地位。学校只要求学生考出好成绩,而对学生思想上负担过重、压力太大的事实却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老师与学生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交流,从而帮助、引导学生正确看待考试,放松心态,轻装上阵。
这件案例给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以深刻教训。特别是从学校角度来讲,面对即将参加高考的高三毕业班学生,应在抓紧抓好学生复习备考的同时,要多抽出时间了解学生的心理状况,研究学生存在心理障碍的根源与成因,从而消除学生心理障碍。对于高三这样一个特殊时期,老师要真正了解每个学生、充分信任学生、真诚的爱护学生。积极主动地了解、关心学生的学业和身心发展状况,给学生适时提供建议和帮助,使自己成为学生的朋友。和谐的师生关系使教师教得高兴,学生学得尽心。
比较成功的教学实践证明,绝大多数考生在临考前都有一定程度的紧张或焦虑,属于焦虑反应,是正常现象。适度紧张可以维持考生的兴奋性,增强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提高注意力和反应速度等,也就是说,在考试及其准备过程中,维持一定程度的紧张是有必要的。丝毫不紧张焦虑的同学反而很容易大意失荆州,而过度焦虑的同学则会对自己形成一种抑制作用。让学生明白焦虑是正常的,要悦纳自己目前的状态;适当宣泄情绪;脚踏实地、每天按部就班,定时定量的复习和作息习惯,胜过任何一剂心理“良药”。老师在严肃认真地抓好复习考试的同时,要开动脑筋,多用心学习,讲究方法,科学合理地减轻学生的心理压力,从而使学生能够以良好心理状态坦然面对、从容应对学校组织的各类检测考试。
从学生自身来讲,不仅要学会自我减负、自我降压,而且要注意锻炼自己的从容面对、随机应变的实际能力。案例中高三女生张琳(化名)当自己手机被老师收缴后,在反复询问、苦苦等待没有结果的情况下,如若能够灵活机动地向班主任老师或学校领导反映,请求给予支持和帮助,或许能使自己疑虑、焦心的问题得到比较满意的解决,也不至于使自己承受长时间压力和恐惧折磨,由于一时冲动而做出轻生自残的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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