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天气很热,阳光也强烈,于是总想给丫头买顶帽子戴。其实丫头的帽子不少,可自从丫头剃光了头,原来那些帽子就显得不适合了,而且美妞儿没有大沿儿的帽子。
2007年7月12日,我开车回家,突然发现前有一家卖婴幼儿用品的小店,可是车已经快开到路口了,于是狠下一条心在距离路口30米的主路右侧就把车停下来了。迅速跳下车,飞奔进小店!店里的两个小姑娘被吓坏了,我说:“有一岁多大孩子戴的帽子吗?”
小姑娘说:“有!在那边!”
我飞快地翻出这顶帽子问道:“多少钱?”18!
15卖吗?卖!于是不到一分钟我就拿着帽子出了小店奔向车子!
就在这时一个交警正向我的车子走来,于是我举起手表示歉意,并大声说:“对不起!给孩子买个帽子!”交警停下了脚步,愣在哪儿了!于是我赶紧发动车子,并一直从后视镜观察交警的反应,直到我过了路口远去,我发现交警还在原地呆呆地站着!我想他一定还在琢磨我说的那句话,心里想这都哪儿跟哪儿啊!
回到家把帽子给丫头戴上试了试,咳!帽子有些大。看来这打劫式的购物就是不行,而且还违反了交通法!妞儿爸我一定引以为戒,以后绝不再做这种鲁莽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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