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心情杂谈 |
写这个标题前,其实本来兴致勃勃回来想写写一路阳光灿烂的心情,甚至连题目都想好了,想颠覆黑色星期五背运说,并已定义了它可能有的另一种颜色——粉色,因为今天又心有灵犀地和儿子撞了颜色,第一次发现这种无意的巧合是被儿子的绘画老师笑称我们是穿了“母子装”,也许是绘画老师对色彩的敏感吧,这才发现我们母子俩还常有这样的巧合,即便在做“石头剪刀布”游戏时都半天分不出胜负,因为我俩总出一样的嘛。就像今天,我们不约而同挑选了粉色,在这个黑色星期五。
儿子昨天就在念叨这个黑色星期五了,说同学们都说这天会有坏事发生的,大概老美对黑色星期五的恐惧正像我们中国人对数字4的恐惧或对8的崇尚一个道理吧。本来我这个宿命的人想极力抗拒这种神秘的力量的,不想不信邪还不行,打开电脑却怎么也启动不了,终于妥协,还是拿起我最爱的铅笔,在纸上涂写,于是想——黑色星期五,究竟是什么颜色?
其实我本不是一个喜欢穿粉色的人,儿子的粉色T恤也是他婆婆刚给买的,前两天那位刚回来的朋友替我们带回来的,所以这两天他老穿,也是一种新鲜和对婆婆的谢意吧,何况我妈妈在国内若能有机会见到孙子穿着她给买的衣服的照片一定会更开心吧。而我挑选粉色,全是属于偶然的无心,因为很久没有穿了,今天正好有穿粉色的心情。属鸡的人爱臭美,我的这一习性来美国已改了不少,一则当初来时丈夫就说这里穿得很随便,牛仔休闲就可以了,所以所有臭美的东西都留在了国内;二则即便有臭美的东西,也找不到可以臭美的地方,大家都自然随便的,你一穿得隆重(dress up),就给人要参加聚会(party)的错觉,当然相反,dress down穿得太寒酸也不妥,所以这里最讲究穿着得当。
但喜爱臭美的本性还是难移,尽管丈夫从我“年轻”时一化妆就调侃说,化妆是老太太的行为,而我则始终认为自己既非天生丽质,后天弥补一下不是才对得起自己?所以常常坚贞地认为化妆是对自己爱护的行为,而不完全是被动的“女为悦己者容”,虽说自爱不是自恋,但一个连对自己都爱不起的人又怎么去爱别人,于是化妆成为我生活中的一种仪式,是跟呼吸清新空气一样重要的部分,何况今天还有约会的心情,我是指跟丈夫约好中午带儿子去“韩国城”吃午饭。
难得这个周末儿子学校早放学(early release),12:00去接了他,就到公司找到丈夫一起去韩国城我们最爱的“青云”,爱吃韩国菜倒不是“哈韩”或《大长今》,这里不乏中国人尤其台湾人爱韩剧成瘾,我也瘾过一阵,因为其实这里的日子很单调boring,连老美们基本上也是爱看电视或电影,所以couch potato(即一回家就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人 )和movie goers(电影爱好者)才这么多。
只是因为爱韩国菜的荤素搭配,像我这般不爱吃肉的,韩国烤肉倒是例外,也许是因为有许多素菜的搭配吧,何况很爱小菜盛上来的样子,像极了小时候的过家家,所以每次吃韩国菜特有食欲,也有返仆归真的游戏的感觉。
(吃韩国菜像在过家家)
吃多了韩国菜,自己也学会了做,发现自己有做菜天赋还是来美后,居然从前不知油盐柴米的我,现在的厨艺真是了得,不说学贯中西,但至少有了中西结合,融会贯通的意味,来我家聚会是朋友们的最爱。中、韩、日、越、泰、印常常在我家的菜谱上走马观花地轮换,甚至牛排、沙拉、意大利面或墨西哥菜也时有出现,发现做菜跟写作和有相通之处,几年前就一直想写一篇这样的文章,也许某日会写。
还是回来说“青云”,之所以是我们的所爱,是因为这里有着最多的小菜,刚开始广告那阵是18道小菜,现在“青云直下”了,今日一数只有了15道,看来也偷工减料了,但味道依然不错,每次比较,自己的汤比起正宗的来,还是少了些功力。看来还得学习学习。一般能记忆出味道的东西,我都能做得出来,像来美后做的许多川菜,就是回忆起了小时候会作菜的外婆的味道和厨艺了得的父亲的,以及成都无数好吃地方的,有点儿像《追忆似水年华》当中用极大篇幅写出主人公吃了一个法国小松饼后的那段经典的意识流,我最能体会那种神游,做中国菜是乡愁的神游,而品尝各国不同的菜就是足不出户的遍游世界了,原来好吃的好玩的人最懂得生活。
是啊,生活的终极目标是什么呢?昨日看了“秋天的圆舞曲” http://blog.sina.com.cn/u/1095763344
的《财富PK人生》,跟她有同感,虽然我也是需要钱的人啊,恨不得哪天也中了头彩,但中了之后,会不会吓死或麻木死,“秋天的圆舞曲”开玩笑说朋友会到精神病院看她,我哑然失笑,跟我的茫然不知所措的吓死或麻木死异曲同工,是啊,有了很多钱怎么办呢?想了半天,最后还是回到起点:享受每天的日升日落,呼吸每日清新的空气,仰望澄澈的蓝天,然后洗衣、做饭、收拾房间、照顾先生儿子,写我的文字,闻我的花香,那还不是跟现在一样么?那么何必要等到有钱时,其实只要你愿意,每天都可以选择以这样感激和欣赏的心态来生活。
昨晚儿子睡前的故事时间给他讲《格林童话》里的《聪明的爱尔莎》,聪明的爱尔莎要嫁人,未婚夫要检验她是否真聪明,于是先到她家作客,爱尔莎的父亲派她到地窖去拿啤酒,爱尔莎却一去不回,先后派去的女仆、男仆甚至爱尔莎的母亲以及后来的父亲本人也一去不回,是为什么呢?原来,爱尔莎到地窖取酒时,看见头上的镐头,于是聪明的她就想,要是结婚了,生了孩子,也会派孩子到地窖来取酒,万一镐头落下来砸死了孩子怎么办,于是爱尔莎失声痛哭,随后去的人不回的原因也是一样,因为佩服爱尔莎有先见的聪明而大哭,读到爱尔莎哭的时候我笑了,儿子不明白我为什么笑,他还说把镐头取下来不就得了,是啊,儿子明白消除隐患,但他哪里明白作者为什么要说她聪明,是啊,儿子哪能体会作者的哲理,他只觉得故事重复得单调boring,这般哭来哭去的哪有意思,一直嚷着换故事,而我笑的原因却是从爱尔莎看到了曾经的自己,我不曾经是那个患得患失、杞人忧天的爱尔莎么?只知惶恐地痛哭而不知为今天现在做些什么,或者取下镐头,或者勇敢出嫁,勇敢生活。其实每个人内心里都有个聪明的爱尔莎,只是有些乐观的人知道怎样让爱尔莎真正的聪明起来,知道将她放在合适的位置。
(停车坐爱“芦苇”晚)
(研究叶子)
(我爱芦苇)
“梦,是存在心中流动的恒河水;想,是跟清新空气亲吻又无意地闻到野花香”,今早出门哼着这句,深深呼吸一口新鲜空气,抬头仰望蓝天,很好。去丈夫公司的路上看见一片芦苇丛,很想照,一直喜欢芦苇梦幻般的野趣,吃完韩国菜与儿子回来的路上,终于连哄带骗地乞求儿子给我照了无数的芦苇照,一路欢欣地回来,想好要写的文章是《原来黑色星期五可以这般粉色灿烂》,打开电脑,死机——哑然——
想问黑色星期五,你究竟是什么颜色?
我只好用我古典的铅笔,在纸上涂写。
(未完带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