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心情杂谈 |
海儿,我来了。激动中。
曾经我们是长晚辈(看我的措词,现在还是嘛),是师生,现在是朋友,博友,链接你了。
真的感谢新浪,让我在异国他乡找到一片澄澈的秋云外的天空。
从此我们多了便捷的交流途径,趁着想做一些事情的时候就大胆的做吧。现在终于活得很自我,人最大的自由是心灵的自由,不管在哪儿哪时找到了都是一种幸运和幸福。
“法国一位叫做阿尔贝 加缪的人曾经说过,自由的艺术家是那种非常困难地建立起自己的秩序的人,他要整理的东西越是杂乱无章,他的规则就越是严格,他就越是肯定了他的自由”,陈染在她的《凡墙都是门》里写到,这句话太深奥,让我来用自己的话翻译一下,虽然我们不是什么艺术家,但艺术家坚守自己原则,坚持做自己的执著却是与想要寻找自由的每一个人相通的,坚持做自己,你就找到了自由,这也是我为什么突然有种海阔天空的感觉一样。那感觉是久闷在房间,忽然打开窗所呼吸到的第一缕新鲜空气,是久久没有抬起头,却忽然抬头发现的澄澈蓝天。是我们从来忽略,却忽然发现很合脚走路轻快的旧鞋。
海儿是我的侄儿,就是昨天在《父亲,今天是你的生日,我却不能为你做些什么》
http://blog.sina.com.cn/u/4ac1fb6d010005wf里提到的我的使者黎。
看我跑题了,说我的侄儿吧。记得小时候的他除了漂亮就是多动和聪明爱讲话了,好像怎么也跟后来长大了懂事甚至有些缄默的他对上号了,儿子小时候跟我这个侄儿很相似,甚至张得也有几分相似。所有晚辈中我跟这个最亲近,不只因为看着他长大,不只因为我们还是对街的邻居和后来的师生以及现在的朋友的关系。
记得我读大学时,他三岁,常常会给我寄些自己挑选的照片,多么可爱啊,小时候的样子长得像贾宝玉,常常想,天哪,世上哪有这么精致的眼睛,总是记得小时候他听我说话的样子,聪明的眼睛仿佛真正会理解我讲的道理。常常将他的照片拿给寝室里的人看,所以大家都很爱我这个素未谋面的侄儿。
说他多动一点儿不假,并且还极富创意,眼睛稍不注意他了,就去捣乱去了,可他会冲你甜甜的一笑啊,叫你怎生舍得骂他嘛!多动的他也是勇敢坚强的,三岁那会儿吧,一次顽皮,手被我家古董的竹椅扎住了,他爸爸就用针自己给他挑,他楞是咬着牙没吭一声,口头上还在安慰他爸爸呢!(这点我儿子也跟他太相似)也是三岁多吧,我那年刚高中毕业,跟了他们一家去了当时刚刚开放的青城后山,懂事利索的他都不要人抱,一直自己走着,在我时常夸张的表扬中更是信心百倍(儿子四岁时随我们登四川雅安碧峰峡也跟他那时一样,所以常把他们两个混为一谈,原谅我叙述中的交叉重叠)记得那会儿过一个不算太短的索桥,他有些害怕了,我在边上一直鼓励他,说他是天底下最勇敢的男子汉,总之能用来给他鼓劲的话全用上,极尽溢美之能事。最后他勇敢地战战兢兢走过去了,至今记得当时脸上得意的表情。勇敢还体现在爱吃辣和能“打得粗”(四川话,就是说孩子带得贱,不娇气),一路上他跟我们大人一样吃东西,冷鸡蛋随便下肚,还吃得开心乐意呢!至于辣椒,记得那是吃凉粉,要知道四川的凉粉有多辣了,尤其那种荒郊野岭里的,更是干辣了,我都把我碗中的辣椒挑出一半来,乖乖,他一点儿不减辣,虽然吃得眼泪涟涟的,至今记得当时可爱又可怜的样子。还记得那次小小的他还坚持要给我和堂姐照相,堂姐先不答应,见他都快急哭了,于是我说就让他照吧,要知道以前的相机是要调焦的那种啊,我给他调好,教他对着哪儿,手不要抖,一下按下去,结果,他照出来的效果还不错,谁也想不到那是出自一个三岁小孩之手,至今这张照片还珍藏在堂姐的相册里。
说他懂事也一点儿不假,这点儿应该归功于我堂姐和堂姐夫的悉心教导,我始终相信身教重于言传,我的大娘,就是我堂姐的妈妈,是一个豁达能干的好母亲,五个孩子都被她调教得有礼有性,也许是家传,我这个侄儿六岁时就坚持早晨起来打牛奶,那时成都街头总有一大清早送牛奶的,在街上叫卖,得自己出去买,我们成都人叫“打牛奶”,不像现在都直接送家里了吧。我想侄儿应该是唯一一个打牛奶的六岁小孩,据说打了牛奶的他,还回去将牛奶热好了,才去敲父母亲的门。这个经典的故事总被我用来教育也是十分懂事孝道的儿子,而我的确也时常享用这一教育成果。像昨晚,9岁的儿子得知我在给爷爷写一篇生日文章,他就不再缠着我睡前讲故事了,虽说心里有些不愿意,还是去睡了,最感动的是,他睡前给我泡了一杯热咖啡(其实是热可可,他故意说成是咖啡),并且还给我建议了文章怎么结尾,呵,你说我幸不幸福。
还是回到黎儿吧,从小聪明好动喜欢讲话的他,长到初中时忽然变得缄默内敛了,初中他是在成都郊县的一所重点中学里住校,一周回来一次,生活不用担心他,因为他从小就利索惯了,但是堂姐还是为他忧心,因为每次开家长会,问及他的情况,老师都王顾左右而言他地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堂姐常说,老师就觉得他是个“隐性人”似的不存在,当听到堂姐说这话时,我很为他揪心,自己当时正在成都的一所省重点里教高中,于是马上自荐,让堂姐不如把他转到我们学校,本来不曾想他在我的班上,但应他的要求,我把他安在我班上了,他来到我班上时高一的一学期都已过半了,而我的教学又是有些特别的,就是特别注重学生综合能力的一种,因为我知道学生毕业,并没有多少会从事跟语文直接有关的工作,当然若真能培养一两个作家来那是再好不过的了,而让他们将语文做为一种终身受用的能力却是要义,所以我特别重视学生的读写听说的能力培养,而读和写我采用了用“阅读点评”的方式,学生和我自己都受益颇多;“说”是一直贯穿的,每天有固定的“微型演讲”或即兴辩论什么的,常常我的课堂就像一台“talk
show”的节目,而我只是充当那个贯穿的主持人而已。我的课堂是活泼而有趣的,曾经第一界培养出的学生,进入“四川大学”校辩论队,四个中就有三个是当初我们在课堂上磨出的嘴皮子。所以,侄儿刚来时,我甚至还担心他跟我学生的差距,腼腆内向加沉默,何况他又是刚插班的新生(我没有让学生知道我跟侄儿的关系),而就在第一周内,好像就是第二、三次课的样子,坐在教室右边靠窗最后一排的他勇敢地举起手来了,在六、七十个学生的教室里,他的个子是小的,在众多的举起的林立的手中,他的手却是最坚毅的,我于公于私于情于理选择了他,不想,一个辩才诞生了,我怎么也没有把眼前这个侃侃而谈,自信满满的人跟堂姐说的“隐形人”对上号来,那一刻我真的很感动,毫无疑问,他用回答赢得了同学们赞赏的掌声,我的学生至今不知道我们的关系,只道他是一个新转来的学生。从此,我和侄儿之间又多了一层师生关系,他的进步也很快,也许我的侄儿侄女们都对我有“崇拜”和爱戴的心理,从小他们就在我这个娃娃头的带领下服服帖帖,我的压岁钱也是特别的,自从工作起,我就从不给他们压岁“钱”,而是取而代之领着一帮孩子去书店,告诉今年我的预算,然后解散,每人各自去找想要的东西,书也好文具也好,我们的传统一直是我们之间的默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