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位淘汰制的适用范围与利弊分析(之三)
四、末位淘汰制的适用范围
企业在实行末位淘汰制的初期会取得较好的效果,但是末位淘汰制作为管理上的单一技术使用时,不会成为解决企业所有问题的灵丹妙药。随着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的不同,当外界条件发生变化时,以前已经证明是合适的制度也会变得不合时宜。
1、在原则上,“末位淘汰制”对参与排序的员工规模有一定的要求。
在一个组织中实施末位淘汰法是假设企业员工的素质和表现符合统计学中的正态分布,即:大多数人表现是中等,表现很好和表现不好的人都是少数。这种分布在统计对象数量巨大的时候是成立的,但是,对有些部门来说,员工的数量不会很多,员工的表现不太可能符合正态分布。
在有些企业或部门中,当员工的表现已经很好,并不存在所谓一定比例(或人数)表现很差时,就不应该人为地硬性找出“末位员工”。
2、“末位淘汰制”对岗位特点有一定的要求,不同的岗位要求是不同的。
在人员配备、岗位配置、机构设置已经合理,甚至人员已经紧张的企业,当我们淘汰一批人以后,还要从外部人才市场或者企业内部人才市场招聘到同等数量的员工。通常,我们很难保证新招进来的人更合适。加上招聘成本,这种“换血”大多数是得不偿失的。比如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部门岗位,都要经过公司较长时间培养,才能开始为公司作贡献。在公司外这种人才很少,不太可能像一些低技能要求的岗位,例如生产线上的操作工那样很容易找到人,并且不需要太多的培训。因此,末位淘汰制更多的适用于一些低技能要求的企业和岗位。
3、员工打分的评价方法,不宜作为末位淘汰的主要依据,不宜直接与淘汰和薪酬挂钩。
目前很多企业都将这种评价方法直接作为员工加薪、发放奖金甚至末位淘汰的依据,再加上很多企业的评价标准不准确,主观性随意性太强,结果导致绩效考核的结果与实际情况发生较大的偏差,使得上级不敢管下级,不敢管企业,或者是大家之间彼此猜疑,人际关系复杂,工作的有效性很低,不仅绩效管理的开发功能无法体现,甚至连绩效管理系统的管理功能也无法正常实现。
4、“末位淘汰制”仅适用于一定阶段的人力资源现状。
作为一种热力资源管理机制,末位淘汰这种方法适用于特殊的员工群体。比如刚成立的企业或转制单位;人浮于事,岗位设置不合理、不科学的企业;管理上比较混乱,甚至连有关人力资源的规章制度都不健全的企业;员工素质要求不高的企业等等,在这些企业、单位实行末位淘汰制未尝不可,此时这种办法可以激励员工,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是对于一些员工素质较高,人员配备、岗位配置、机构设置已经非常合理,甚至人员已经紧张的企业,实行末位淘汰就有可能起到事倍功半的效果。
5、“末位淘汰”应针对管理者
管理应该是“向上管理向下负责”。许多高级管理人员都认为管理是“向下管理,向上负责”。其实恰恰相反,管理应该是“向上管理,向下负责”——要管的人只有一个:上司;要负责的人有许多:下属。因为上司掌握所有资源,把他管理好了,那么就能得到他的资源,从而利用这些资源为企业创造价值;下属听从你的安排,他们各个方面都需要你的指导,必须对他们负责,告诉他们该做什么,该怎样做。因此 末位淘汰应该是针对企业,针对管理者的,而不是员工,如果采用末位淘汰制淘汰员工会使员工很没有安全感,影响企业最基础的生产。可以在企业领导班子中采用末位淘汰制,在班子中单独增加一个职数,引进末位淘汰制,每年将淘汰的班子成员,降为助理,并与工资、年薪等待遇挂钩,来年考核合格的升为实职,不合格的末位人选降为助理,这样就能使企业领导想尽办法提高效率、发展创新,从而促进企业的发展。
五、实行末位淘汰制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鉴于末位淘汰制有优点也有缺点,所以用之应该慎之又慎。有效推行末位淘汰制需要考虑四个条件。
1、本企业所处的地位和水平。如果本企业人浮于事、人员过剩,管理没有形成健康有序的机制,那么实施末位淘汰制是适合的;而一个实施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企业,人员精练、素质较高、机构简单、具有活力和创造力,硬性的推行末位淘汰制度,被淘汰的员工有可能比同类企业优秀的员工相比还具有一定的竞争性,因此造成的职位空缺是无法迅速的从人才市场得到补充,从而造成企业的损失,这种企业就不应实行末位淘汰制。
2、必须能够设定一套科学、合理、好操作的考核评价体系。否则,考评的结果就不会科学,淘汰的人员就不正确,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发展。
3、必须有完善的工作标准和可量化的工作要求。如果问一个企业领导:企业采取末位淘汰制度要淘汰那些人?答案会是:淘汰那些不符合企业要求的人。如果再问:公司对员工的要求标准到底是什么?很多企业领导就不一定能够回答出来了。如果企业领导不能够对员工的工作提出标准和要求,末位淘汰制度则必然失败,即使勉强执行下去,也会出现该淘汰的没有淘汰掉,不该淘汰的却被淘汰的问题。
3、要通过内部人才市场制度对末位淘汰制度进行有益的补充。海尔的“三工并存、动态转换”,万向集团的“阶梯式用工、动态式管理”等,都是采用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的办法来完善末位淘汰制,这样做的好处有很多,如有利于充分开发现有人力资源的潜力,降低招聘成本;有利于减少末位淘汰的阻力;有利于集中精力处理需要淘汰到企业外的员工的善后工作,减少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给予的补偿和安抚安置工作等。
4、四是培养“坦率和公开”的企业文化。国外有的企业通过考核,把员工划分为三类,超出工作要求(占20%)、胜任工作(占70%)、不胜任工作(占10%,淘汰的对象),但这些企业执行这种政策是有前提的,而且在有些时候也并不完美,即花费几年甚至十几年时间在企业建立起一种绩效文化,在这种文化里,人们可以在任何层次上进行坦率沟通和回馈。坦率和公开是这种文化的基石,在一个不具备这种文化基础的企业组织里强行推行末位淘汰是行不通的。
六、以层层激励机制取代末位淘汰机制
在新经济时代,最聪明、最激烈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团队精神变得越来越重要。优秀人才和团队精神是任何一个组织竞争取胜的两大法宝,所以任何管理模式都要有利于这两大法宝。正因为如此,企业要慎用末位淘汰制,可以广泛使用并且效果较好的是层层激励制。即对每一层都采取适宜的激励措施。如有的企业采取首位一等奖,中上位二等奖,中位三等奖,中下位没有奖(或给予黄牌警告)的激励办法。
中国著名管理咨询公司北大纵横的竞争机制是"只公布最好的"。就是由客户、上级、同事三者打分,对公司成员在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成果三个方面进行评估,评出总分第一和单项第一的同事,加以公布和奖励。目的是把第一公布出来作为其他人的标杆学习目标,每名员工都相应找出了自己的不足,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充分发挥团队精神,另一方面很大程度上保护了其他同事的自尊心。公布最好的优势在于容易形成一种积极向上,欣欣向荣的局面,大家在尊重与理解中竞争,共同提高,最终形成一个优秀的团队,因为最终的竞争是与竞争对手的打拼,而不是内部的你死我活。在新经济时代,最激烈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因此大家才都强调以人为本,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因此团队精神才变得越来越重要,它增强了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只公布最好的”在这一点上做的比末位淘汰制要好的多。
适合的就是最好的。应该说任何管理制度都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它都有一个适用的特定范围和阶段,不分条件、时间、范围地去套用,可能适得其反。“末位淘汰制”也好,“公布最好的”也好都不是管理最终目标。作为人力资源的管理者,就是要通过机制创新,在企业内部形成一种积极向上,欣欣向荣的工作局面,创造一个以人为本的、和谐宽松的工作环境,充分调动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家在尊重、理解和友好协作中参与竞争,共同提高,最终形成一个优秀的团队,来实现人力资源管理效益的最大化。因为最终的竞争是与竞争对手的打拼,而不是内部的你死我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