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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行之四:
2007年9月16日
“妈妈,那只狗不小心被我打烂了。”
我的心一惊,即刻回信息:
“是那只大狗吗?你过不过份?你已经打烂两件重要的东西了,你自己说怎样处理?”
想起狗年来临前的那年,为了买一只大的陶瓷狼狗,我和先生连续几天几乎跑遍了半个广州,终于将这只高1米多的大狼狗搬回家,摆放在正对着厅门的位置上。狼狗栩栩如生,每天一进家门第一眼看到的便是它。两三年过去了,正如家里也摆放过这样一只狼狗的姐姐所说的,虽然这只是件物品,但放的时间久了,感觉就像真的狗一样,也是有感情的。这种感觉,我也体会到了。而今,他却被儿子打碎了,这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我知道一定又是儿子在客厅里拍蓝球惹的祸。儿子在家整天喜欢拿个球玩耍,过去已将我泡了数年的一大坛稔子酒给打烂了。每次见到他玩球,我都要说他,但他总是不听。这下可好,又惹事了。是该要他承担责任的时候了,要不,会养成他不懂爱惜家里的东西的不良习惯。
“不管它。”儿子回道。我能想像他的满不在乎。
“不可能,你必须为自己做错事承担责任。”
“责任就是丢掉它。”
“我现在上课,下课后再与你联系。”
下课后,第一时间给儿子打电话,果然是一点都不在意。我知道,我不在家,一切“处罚”都不可能实施,于是我对儿子说:
“以前就多次提醒你不要在家里玩球,你都不听。现在又闯祸了,而且又不是第一次,你是应该为你自己做的事付出点代价。我给你几天时间自己去考虑用什么方式受罚。”
儿子当然即刻就反对了。这次,我不会心软的。但是,儿子毕竟是个十五岁的半大小伙子了,怎样的罚才能收到效果又让他不产生抵触心理呢?我想,可能这件事实施起来会有些难度。
几天后,回到广州,进了家门,一眼望去,原来摆放狼狗的位置已经空空荡荡,十分刺目。
我对坐在沙发上的儿子说:
“怎么样啊?有什么感觉?想好了吗?”
“想什么?没有什么可想。”儿子装着不知道我说什么似的,漫不经心地说。
“嘿,你忘了你要承担的责任了?我可忘不了。”
“呵呵,我的责任就是把它扔出去呀!”
“那不行。看样子,你是不想主动受罚了。你不提,那就只好我来提啰?”
于是,我说出要扣他的零花钱的办法。我说:
“你可以一次性赔完,也可以分两三次。”
“不行!那不行!你要是扣我的钱,我就……”果然,儿子对扣他的零花钱很敏感。呵呵,要的就是他那种心痛的感觉。
“主动权在我手里,那可由不得你了。”
“要不,我长大后再给你买回一个吧?”儿子又想撒赖。
“太遥远了,我可等不及啊!”
“要不,分100次扣?”儿子又嘻皮笑脸起来。
“你想得倒美!100次?哄小孩呀?”
说着,忍不住笑了。儿子也笑了。
就这样,儿子受罚了,没有出现想像中的抵触,事情就这样解决了。
唉,看儿子那副镇定自如、不痛不痒的样子,也不知道这个“较量”谁输谁赢?有没有达到我所期望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