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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行之四:与儿子的一次“较量”

(2007-11-12 11:38:21)
标签:

生活记录

家庭

分类: 杂文
      终于可以接着湖南行系列了,虽然时间已过去一两个月,有些记忆已经开始模糊,但我还是想努力地回想当时的所见所闻,所感所想,努力地再一次感受湖南。

 

 

湖南行之四:

      与儿子的一次“较量”

 

 

2007916

 

 

    我相信这世上是有一种神奇的感应和预感的,要不,上午好好的上着课,突然间就心神不宁,直觉几次告诉我,一定有什么事发生。就在这时,收到了儿子发来的信息:

“妈妈,那只狗不小心被我打烂了。”

我的心一惊,即刻回信息:

“是那只大狗吗?你过不过份?你已经打烂两件重要的东西了,你自己说怎样处理?”

想起狗年来临前的那年,为了买一只大的陶瓷狼狗,我和先生连续几天几乎跑遍了半个广州,终于将这只高1米多的大狼狗搬回家,摆放在正对着厅门的位置上。狼狗栩栩如生,每天一进家门第一眼看到的便是它。两三年过去了,正如家里也摆放过这样一只狼狗的姐姐所说的,虽然这只是件物品,但放的时间久了,感觉就像真的狗一样,也是有感情的。这种感觉,我也体会到了。而今,他却被儿子打碎了,这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我知道一定又是儿子在客厅里拍蓝球惹的祸。儿子在家整天喜欢拿个球玩耍,过去已将我泡了数年的一大坛稔子酒给打烂了。每次见到他玩球,我都要说他,但他总是不听。这下可好,又惹事了。是该要他承担责任的时候了,要不,会养成他不懂爱惜家里的东西的不良习惯。

“不管它。”儿子回道。我能想像他的满不在乎。

“不可能,你必须为自己做错事承担责任。”

“责任就是丢掉它。”

“我现在上课,下课后再与你联系。”

下课后,第一时间给儿子打电话,果然是一点都不在意。我知道,我不在家,一切“处罚”都不可能实施,于是我对儿子说:

“以前就多次提醒你不要在家里玩球,你都不听。现在又闯祸了,而且又不是第一次,你是应该为你自己做的事付出点代价。我给你几天时间自己去考虑用什么方式受罚。”

儿子当然即刻就反对了。这次,我不会心软的。但是,儿子毕竟是个十五岁的半大小伙子了,怎样的罚才能收到效果又让他不产生抵触心理呢?我想,可能这件事实施起来会有些难度。

几天后,回到广州,进了家门,一眼望去,原来摆放狼狗的位置已经空空荡荡,十分刺目。

我对坐在沙发上的儿子说:

“怎么样啊?有什么感觉?想好了吗?”

“想什么?没有什么可想。”儿子装着不知道我说什么似的,漫不经心地说。

“嘿,你忘了你要承担的责任了?我可忘不了。”

“呵呵,我的责任就是把它扔出去呀!”

“那不行。看样子,你是不想主动受罚了。你不提,那就只好我来提?”

于是,我说出要扣他的零花钱的办法。我说:

“你可以一次性赔完,也可以分两三次。”

“不行!那不行!你要是扣我的钱,我就……”果然,儿子对扣他的零花钱很敏感。呵呵,要的就是他那种心痛的感觉。

“主动权在我手里,那可由不得你了。”

“要不,我长大后再给你买回一个吧?”儿子又想撒赖。

“太遥远了,我可等不及啊!”

“要不,分100次扣?”儿子又嘻皮笑脸起来。

“你想得倒美!100次?哄小孩呀?”

说着,忍不住笑了。儿子也笑了。

就这样,儿子受罚了,没有出现想像中的抵触,事情就这样解决了。

唉,看儿子那副镇定自如、不痛不痒的样子,也不知道这个“较量”谁输谁赢?有没有达到我所期望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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