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为农民评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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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为农民评评奖
新年伊始,各级各部门“评先表模”又起波澜。从媒体宣传中可以看到,得奖者多为在经济建设中作出过贡献的单位、部门或个人,农民得奖者廖廖无几。笔者认为:各级领导在“论功行赏”的时候,应该适当安排一下农民的指标,为农民兄弟评评奖。
给农民评奖,是弘扬正气,拉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如果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引导广大农民广栽“摇钱树”,大兴“聚宝盆”,带领他们共同致富奔小康的同时,注重发现和培养农村在经济建设浪潮中勇立潮头的弄潮儿,依托科技致富的佼佼者,借助榜样的力量,以点代面,辐射群体,多树立一些诸如“致富能手”、“养猪状元”、“五好家庭”、“十星农户”、“科技示范村”、“双带示范户”等先进典型,势必对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地方经济发展发挥良好的导向作用、拉动作用和表率作用。
给农民评奖,是党和政府对农民作出贡献的充分肯定和褒奖,是“精神奖赏”,其“催化”作用不容低估,因为鲜花和荣誉,能够净化农民的思想,激发农民的热情,使农民在荣誉的光环中意识到荣与辱、真与假、善与恶、义务与责任、使命与贡献、公德与法纪,从而向更高的要求、更高的起点、更高的境界冲刺。
七十年代,一张“模范社员”的奖状,可以使农家“蓬荜生辉”;八十年代,农民把报上有字、广播有声、电视有影当作莫大荣光;九十年代,农民则把“创十创星”当作门面、脸面、体面,以门挂“十星”为豪。因此,我们的新闻媒介,我们的各级领导,如果能多让先进农民典型的闪光点“曝光亮相”、“粉墨登场”,一定能够在农村产生较好的示范效应、轰动效应和辐射效应。
农民是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稳定的支柱力量,农村工作的重点焦点难点是农民。我们在喜庆丰收的时候,更不应该忘记多为农民评评奖。
张明超 邓红星
本文发表于1993年3月12日荆门日报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