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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7 16:25:54)
标签:

白发魔女成绝响

笔花六照作残阳

郑州晚报

杂谈

分类: 词章

      早几日随意上网看到一篇题为《“白发魔女”成绝响《笔花六照》作残阳》的文章,后缀跟着《郑州晚报》四个字,心下还是沾沾自喜一把,半年前梁大侠逝世时本人曾有同名博文被推荐上纪念专题。怎么也算机关大报,虽说不知啥时候转载的,总是因为文章得人认可,遂打开,竟是普通的新闻稿,内里丝毫无有本人行文痕迹,套着个大标题。

    于是不快油然升起,拙作虽不曾发表在任一纸媒,但自认这个标题无论如何不可能由报社原创,google了之后,除却本人在数个专属blog中的文章外,只有这一篇是非本人网页。

    致电对方文体副刊部,女主管傲气凌人,待俺讲完事实,第一句话就是“您想说什么呢?”,语塞。其实并不指望借此敲诈稿费,也没有充分的法理上的依据,只是说出事实,与对方沟通而已。但对方显然不耐烦与我无名小辈多费唇舌,时而解释编者上博客摘抄的不可能性,时而诉苦晚报被门户网站窃取劳动成果无处申诉的艰苦。

     最后我说:“行,就这样,我只是跟您说一下。”

    无论如你所说从网上哪里搜来而非直接取自博客也好,用的终究是我的东西,而报社被侵权是既成事实,这十四个字用在文娱新闻稿里也是既成事实。我只是说的事实而已。可惜得不到你半句和颜悦色,倒将我当做敲竹杠的了。如此怠慢读者,想来并非报人应有的态度。

 

 

PS:博文标题似难属著作权保护范围,然咨询吾师,曰若是独创,亦可算入被保护对象。为此伤脑筋根本不值,而打完电话,生气的不是有无侵权,而是居然有人告诉我:第一我们没有主动想侵权,第二我们被侵权了该去找谁?真是情何以堪,言何以对。

 

http://press.idoican.com.cn/detail/articles/20090202293A141/郑州晚报文娱新闻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bc58cd0100c310.html?tj=1原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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