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百度上新闻,看到一组关于中学生“早恋”的新闻,有悲剧收场的“北京中学生谈判不成自卫砍杀女友母亲”,也有风平浪静的“15岁新爸爸”,更有现下已然司空见惯的“中学生地铁激吻十分钟”。
“早恋”这两个字,很多年来被代表正统教育的学校和家长们视为洪水猛兽般竭力打压,但是随着时间的迁移,各种文化信息铺天盖地涌来的今日,十几岁的中学生谈恋爱似乎已经稀松平常。注意,这里说的谈恋爱已经不是我们这班半大不小的家伙几年前畏畏缩缩的暗恋情结,而是正儿八经的吃饭逛街拥抱接吻甚至是破禁。
这本身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砍杀女友母亲”一文里面讲到那个高中小男生时候,讲起他对小自己四岁的初中女友关怀当真是无微不至,倘若不是因为这般年纪和如此浅显的阅历,也可以称得上是模范男友。但是悲剧既然已经造成,其实最终很清楚可以看到,还是来自于社会舆论的压力,对于所谓“早恋”的那种打压。
尽管时至今日,受到各种媒体影视文化等影响下的学生已然渐渐没有了那种对恋爱的恐惧和社会压力,但是客观上,以父母家长和老师们为代表的当今社会的权威还是把握着最终话语权,至少目前为止还是如此,“砍杀”一案中少年的母亲原本主张可以慢慢来,而女孩的母亲则极力反对,结果激化了矛盾。
那么反对“早恋”的理由呢?权威们总结出来很多:影响学习,有害身心,不利于树立正确恋爱观。事实上,试问一个从小就对恋爱这件事情讳莫如深的孩子,如何能够突然在适当的年纪对适当的人起适当的化学反应呢?完全是谬论。其实早恋只是一个过程而已,没有人会脑袋发热到相信少时的初恋必定是一生中最爱,只不过这经验无比弥足珍贵。余秋雨曾经形容恋爱是“合适的时候遇上合适的人”,他笔下对于过早陷入爱情陷阱的人是一种建议的态度,可不是一定要你死我活这样。
说了好多,恐怕在新新人类看来(我自己年纪尚轻,不过自以为不属于新新人类,我以为这是一个特定的名词,跟年龄无关),要爱就狠狠爱便是,管你禁不禁呢,当街高兴就吻了,甚至是特别为了博得路人的眼光而吻,我年轻,你们这帮人年轻时候没能做到的,我做到了,仿佛是宣泄的一个绝佳窗口。这样也就难怪老头老太们看不下去了。
我个人认为“早恋”只是二十年来特定教育语境下的一个名词,本身并不具有褒贬地力量。现在说来意义应该和当初大不相同,时代在改变,很多东西被证明是无妨的,当然恋爱也是一样,早并不是问题,如果你可以把它当作一种青葱体验而不是放纵自己的借口,完全没有问题,权威们的脑子,相应地,真的很迫切需要跳出这些墨守成规地条框,把小情人们当作正常人而非异类来关注,我想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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