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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种前因,何怨后果

(2007-03-30 20:10:24)
分类: 词章
    杨丽娟一家在如今可谓家喻户晓的人物了,一位退休的高级教师,在倾家荡产为女儿圆追星梦“不成”后,跳海自杀,留下遗书痛骂那位偶像,近几日被炒得沸沸扬扬。
    面对这一家三口,只能无语。
    女儿,十六岁追刘德华直到二十八,辍学不工作全身心投入,不惜费尽家产,只为了能够无限接近接近再接近她认为是前生注定缘分的偶像刘德华,这样一个铁杆中的铁杆,在见到并近距离接触到偶像之后,居然提出还要与偶像深入交谈,遭拒后惨剧发生。在这起事件中,无论其父的遗书中如何如何如之何痛骂刘德华,都只能说明其本身的愚昧。
    稍微有点脑子、性格正常的父母,是不会用全家的积蓄甚至是自己的身体换钱去满足追明星的事宜的,舞台上风风光光的巨星无论再如何成就,终究也是和万千凡人一般的血肉之躯,会哭爱笑,能爱敢恨,即便是梦中有缘,也绝对成不了舍弃自己最宝贵的光阴去苦追的理由。我也会追星,可以省下零用钱去看谭咏麟的演唱会,也会用手头一切富裕的资金去买一张张cd,但是有一点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怎么会有人用自己的青春作为资金来追逐一个几乎是跟自己八杆子打不着的偶像呢?
    如果说痴心女孩的问题还算普遍现象中的异类,那么她的父母做出来的事情就真的是人间奇迹:借钱,卖房、卖肾,仿佛这个家是为了女儿的偶像而活着一样,为了圆女儿的梦,散尽千金,终于连人都亡了。当记者问及后事,母女两个居然还是坚持要再见刘德华,完成老头子的“遗愿”,这样的父母,绝对不是溺爱这么简单了,第一属于精神上必定有点问题,第二就是一种强迫性格作祟,明明已经是末路却朝着这条路一直走下去。
    所以对这样的结局,没有任何惋惜或者同情或者遗憾,所有的结果都是十多年来的“努力”造成,自己种下孽因,恶果是必然的。全世界这么多明星,如果个个粉丝都像这样,那么早就横尸遍野了,当年成龙的崇拜者为他自杀,要是都如这位父亲所言的话,恐怕成龙早就被五雷轰顶了。本是自作孽,怎能把罪责追加在别人身上呢?
    看着网上的杨丽娟和刘德华合照,杨丽娟的眼神令我毛骨悚然。她得到了什么吗?或许她永远也得不到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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