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乡
情
(文/东方笑笑笑)
乡情大抵是在离开家乡之后才有的罢,离家越久,乡情越浓;这种情如茶,清香扑鼻,又似酒,醇香怡人,无论如茶还是如酒,都很浓烈,每当乡情在心底泛起时很是醉人。
我生长在淮河北岸,确切地说离淮河不足四十里,若从市级地图上看,缩小了的故乡与淮河紧贴着,当地政府也称之以“沿淮”。故乡有着一条天然的淮河支河,后来人工平地起沟,引淮河水入田,原本种植旱庄稼已改成水稻小麦交替种植了。如此一来,夏秋两季都勿须再靠天吃饭了,旱灌涝排,丰收的年景自然多些。因此,在故乡一直流传着“走千走万,不如淮河两岸”这句对家乡赞美的话。
我年少时只幻想着村外的世界,对书本上的很多名词颇感兴趣,譬如“城市”,“大海”,“山川”,甚至连“汽车”这词因见得少都让我充满好奇,每次走在上学的路上,远远听到公路上传来的一声长长的汽喇叭声,都让我感觉很兴奋,仿佛我已经离城市很近了。
十七岁那年,高中未毕业,不想再读书了,便与几个年龄相仿的伙伴到山东中部一座城市修吉青高速公路,那几年山东经济发展很快,公路发展也很迅猛,在全国领先。我们挤火车换汽车,穿泰山钻隧道,最后落住在离城市偏远的村庄。村庄与家乡一样贫穷,但当地人很热情好客,我被房东邻居大叔邀请到家里喝粗劣的茉莉花茶,这是我第一次喝这种茶,芳香浓郁,至今每每想起都是满口余香。我的乡情大约就是产生在那个时候,虽然前后离乡只有一月之余,但我已完完整整地领略到了乡情,尤其是最后的几天,在坐火车回家的路上,很是嫌车速太慢。
十八岁那年,我当兵来到了城市里,而这次离开至今算起来已整整二十年。初到部队的那些日子,营房外的世界繁华喧嚣,车水马龙,看多了汽车也不再那么新鲜了。尤其是夜晚的灯光,让我对城市有了更深的感觉,那时对于城市的感觉就是夜晚的明亮和白天的热闹。而在乡村,白天除了乡邻们之间的谈话,就是鸡鸣犬吠,偶尔还会有丢了鸡或青菜的妇人的叫骂声;而夜晚便是死一般的沉寂了,没有月光的晚上世界仿佛已经死去。
如以时间来算,我在城市呆的时间已超过农村,但我对城市并没有多少过深的印象,反而农村生活里的诸多往事时常会在心头漾起,清晰且亲切。故乡的那口老井,井边几颗粗大的挂着一丛丛绿盈盈榆钱儿的老榆树,我家老宅后的几棵我环手抱不住的椿树,那片成群鹅鸭欢叫畅游的四四方方的清水塘,那片经常与小伙伴儿一起“探险”的浓密的树林,那片宽大而且总是充满笑声的打谷场,还有村北那条春天捉蝌蚪、夏天去游泳摸鱼的清澈浅浅且弯弯曲曲的小河,都在我的脑海里编织成一个个最美丽的梦境。
而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居住在城市,工作在城市,但梦里的世界依然是故乡。我想,即使我有一天老死在城市里,但我想我的魂终究会落在故乡的黄土地里。因为我的根在乡村。我就像一只蓝天上的风筝,起点在故乡,而那根线大约就是乡情了。
在这个冬日的午后,我坐在窗前抽烟,烟雾袅袅升起,渐渐淡化及至消逝。透过玻璃窗,世界只有一窗之大,那幢静止了的高楼掩饰不了都市的喧哗,那块静止了的天空也避不开飞鸟的一掠而过,那片片缓缓移动着浮云勾起了我心底里的乡情。我很享受这个冬日的下午,因为很闲,也很静,让我有着足够的时间来看风景,还可以天马行空的思考。
若在平时,不是忙这就是忙那,而且还忙不出什么名堂来。即便双休日,一家人呆在一起,也很难有一个真正属于一个人的独立的精神世界。有时候想过,人的一生到底是为了什么呢?不知别人明白不明白,至少我依然是一本糊涂账。
索性不再去想,在缭绕烟雾中有种淡淡的乡愁如纤纤女子移着轻灵的步子款款而来,虽未饮酒,但已醉了。
虽然乡情随着时间越积浓厚,虽然也很想着常回故乡看看,但忙工作忙生活,真正回乡的日子少之又少,大约只有每年春节回乡一次,且也只能小住几日。每次在回乡的路上,我都会吟诵唐代大诗人贺知章的《回乡偶书》:“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而每次当我走近故乡老宅时,也都会发现一个个陌生的孩童,而每次从他们五官上来看我倒是能够辨认出他们的父亲来的。当这些个孩童们一个个长成大小伙子或大姑娘时,我也已是人到中年,而父辈们也已经苍老了。他们一辈子的精彩早已过去,现在唯期望着儿孙平安,家庭和睦,逢年过节一家人能够开开心心地聚一聚,这也许是他们最大的心愿了。
所以,我自从离开故乡以后,只要能够回乡我一定回去,不管风霜雨雪,也不管我在外面混得多么潦倒。当兵第三年我第一次回乡过春节,下了一场大雪,长途汽车驶过一乡镇街道时,因为结冰路滑,大客车突然向一侧猛得滑了下去,而那一侧正是一个深深的河塘。虽然虚惊一场,虽然回到家时已是黄昏,但我回乡的兴奋与喜悦丝毫未减。每次春节回乡都有一个故事,大包小包,大车小车,新车破车,几经辗转,不管路途多远,不管车票多么得难买,也不管路上多么辛苦,这一切正因为每个在外游子心里都装着浓浓的乡情,浓浓的亲情,浓浓的牵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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