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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基础知识——交易指南(二)

(2008-02-03 14:16:38)
标签:

证券

股票

入门

知识

分类: 投资技巧

委托买卖


1.委托形式 2.委托价格 3.委托期限 4.委托数量 5.委托性质  
 
1.委托形式

 

(1)现场委托。

即委托人以面对面的形式在委托自助机操作,确定具体的委托内容与要求,由证券商受理股票的买卖。

 

(2)电话委托。

即委托人以电话形式委托证券商,确定具体的委托内容和要求,由证券商、经纪人受理股票的买卖交易。

 

(3)电传委托。

即委托人通过发电传给证券商,确定具体的委托内容和要求,委托证券商代理买卖股票。

 

(4)传真委托。

即委托人以传真的形式,将确定的委托内容与要求传真给证券商,委托他们代理买卖股票交易。

 

(5)信函委托。

即委托人用信函形式,将确定的委托内容和要求告知证券商,并委托他们代办买卖股票的交易。

 

我国目前主要是现场委托和电话委托才可办理。委托人以电话委托买卖成交后,如有错误原因不是由证券商造成的,证券商不负责任。
 
2.委托价格


(1)随市委托。

 

大部分委托均属随市价委托。

 

(2)限价委托。

 

3.委托期限

 
执行当日委托。即指委托人的委托期限只于当日有效的委托。

 

4.委托数量

 
以委托数量为标准,可将委托分为整数委托与零数委托两种,前者指委托的数量是交易所规定的成交单位或其倍数。股票交易中常用“手”作为标准单位。通常100股为一标准手。一标准手发股票一张;若是债券,则以1000元为一手。后者指委托的数量不足交易所规定的成交单位。

 
5.委托性质 


以委托性质划分,委托可分为买进委托或卖出委托。前者指可户委托证券商买进某种证券,后者指客户委托证券商卖出某种证券。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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