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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赏金未兑现引发《悬赏法》猜想

(2011-05-10 15:32:48)
标签:

悬赏

杂谈

分类: 随笔

                           http://s6/middle/4ab7a19cga2e73a7feb15&690资料图

 

   近日,安徽省安庆市一名民警在博客文章《悬赏10万元的逃犯抓获后》中透露,他所在公安分局的刑警大队于去年底抓获一名逃犯,这名逃犯正是湖南警方悬赏10万元通缉的对象。但罪犯交接之后,湖南警方至今没有兑现10万元的奖金,由此引发了一场如何使悬赏举报法律化、制度化的争议。

   悬赏举报,是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用来征集破案线索和执法线索的手段之一。悬赏通缉犯罪嫌疑人和悬赏征求破案线索,是国际通用的刑事对策,而发布悬赏广告则是动员社会公众捉拿犯罪嫌疑人的一种有效手段。近年来,我国也开始越来越多地采用这种形式缉拿犯罪嫌疑人。
  然而现实中,一些公权力机关既是奖励办法的制订者,同时也是办法的执行者,奖金发放缺乏规范与监督,由此引发不少争议。

   同时,本博有两个疑问:1、悬赏的钱由谁出?我们知道,有些地方政府设置了这样一笔奖金,但是什么名义设立的?而这笔钱,是财政拨款还是社会捐赠?抑或是受害方承担的?公民们不是很清楚这笔钱的来源,更遑论悬赏的标准,要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收等严肃的问题了。2、如果举报是来自通缉犯的家人或至亲的人,在不在悬赏之列?这个问题部明确,将来肯定还会冒出许多悬赏麻纱。

   所以,我们现在亟需要一部《悬赏法》来规范“悬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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