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字写得不好,很丑的那种.但凡看过我手迹的人无不得以宽慰及信心.
我从小就缺乏耐心,只要识得某字之后便不再愿意就着米字格慢慢地描着笔划.二十多年过去,唯一的改变便是在初二时因被老师嫌弃字迹过大,便将原来黄豆大小的字改成绿豆模样.
现在想想真是单纯得被自己“祸害”。那时认为他所说的话便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竟那般坚定不移地去改变,去讨好,而不是保持自己,以至于离开那个环境之后,才发现小字也仅是那人的个人喜好而已。
真真是不讨好。青春年少,那么可以张扬无忌的年纪,我却已没了个性可言。
自己的字不好,但也习惯去观察别人的字迹。那些张扬而棱角明晰地字,那些转折圆润且讨喜的字,都好,都比我的好,可是却远不及记忆中的那幅字漂亮。
那是来自年少时久远的记忆。
记得那时烈日当头,青石板铺设的院里团团簇簇的绣球开得热烈明艳。因刚洒过水,石板上残留的水迹使得院中透着丝丝清凉,不需深呼吸,便能能闻到浓浓的,角落里青苔的腥味。木制的老房光线昏暗,散发着沉腐的气息,它像是行将就木的老人。
我跳过因长久地踩蹋而被磨损得凹下一处的槛,闪过放着吊兰的花架,小心翼翼地掀开蓝底白花的布帘,看到了穿过窗棱倾泄一案的阳光,以及那张经岁月雕刻而变得泰然安详的脸。
我挨近她,双手扶在案边翘首张望。她握着一支很细的毛笔,在老式竖行的笺上一笔一划地写着,并伴着七八十岁老人无法摆脱的抖动。
我记得那天,她把写好的字给我看,并不介意我是毛头小孩看不懂或是不经意地损坏。她只是挺直的地坐在案边看着我,淡淡地笑,落落大方。那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字,及人。
多年之后我才知道,像她那样年纪的老人,识得字并写得好,性子恬静,端坐有样,在年轻时必是有钱人家的小姐,请过夫子受过教育。并且在多年动荡之后,白发苍颜时,依然保留着年轻时的脾性,所以才使懵懂无知的孩童亦能为她所吸引。
只是她与我,除了那一个宁静下午,便再无交集。可或许那一面,却已留给我足已惊艳一生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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