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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去的时光

(2009-05-31 00:5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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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随笔

刘小饭

生活记录

随笔/感悟

文学/原创

杂谈

分类: 美丽人生

那天我在家里看高中物理,看到安培定则那一章的时候我给孙传卷发了一短信,我说我特想教咱们物理的万向东老师了。我忘了孙传卷是怎么回我的,我估计这丫头看完这短信肯定在那边抱着手机笑得哈哈的。我真有点想万老师了,一想到他我就想起他摩托车后座上那个水壶,他那破锣嗓子般的声音也好像又出现在耳朵边了一样。

时间真快,我们毕业都三年了。那时候我可真年轻,十七八岁,人生最美好的时段。时间能倒流的话,我一定在那时过得更快乐一些,而不是担心月考的成绩——时间证明,担心也是没用的。

印象中那时候的书可真多,推开教室的门,黑压压的全是书,像是一个造型奇特的书店。高一那会我住宿舍,有一次学校被选作什么什么考试的考场,全校同学因此被大赦三天。我们欢天喜地的往宿舍搬书,一摞一摞,分好几次才能运完。后来因为我们教室不用做考场,我们又开始往回搬书,途中遇见一个学姐,她特着急特害怕的看着我抱着的那摞书说,你们怎么往回搬啊,难道我们不放假了么。至今还记得那学姐因着急而两颊绯红的小脸。那个时候假期是一件很奢侈的东西,我现在倒是有了大把的假期,可谁能给我一天十七八岁的高中生活呢。

我一直都是成绩不好的主儿,但我爸妈却寄予了很多的希望在我身上。有一天在宿舍楼下面的电话亭给我妈打电话,我妈说,我昨晚做了个梦。那时我都准备挂电话了,于是特着急的说,什么梦啊快说啊。我妈说,我梦见你这次月考进前三十了,我当时在家长会上都哭了,醒来一看,眼角还真有泪。我一听眼泪就掉下来了,第一次伪装坚强的和我妈说,晚自习到点了,我去上课了。挂上电话和卜卜一起去教室,她一路上都在说今天见到的事,直到快进教室的时候才发现我泪流满面。我索性嚎啕大哭,那时候我觉得我真对不起我妈,我妈应该有个像大鱼那样的女儿。后来我把那时的心情换成文字写进日记里,但不多久我就撕掉了,一看见就感觉自己像个病人一样犯了严重的心绞痛。

那天卜卜特心疼的拥抱了我,她有特别强壮的身体,拥抱她的时候我都感到一点窒息。多年之后,她依旧有拥抱这个习惯。她的身体抱起来很舒服,身上有股淡淡的香气,只是现在的拥抱远远不如当年所能给我的力量。

值得我安慰的是,和我同在一个班的大弟成绩一样很烂。高二的时候和大弟一起走读,他喜欢吃甜点和听歌,我至今能记得他喜欢的那家甜点店,因为经常光顾,我甚至知道店主有个正在上小学但成绩很糟的女儿。大弟有一个现在已经不知去向的walkman,银白色机身,索尼的。我都不知道我俩用它听了多少歌,也不知道拥有了多少关于这些歌的记忆。大弟说,一听到陶喆的蝴蝶就想起他很喜欢的一个女生。我当时听了竟没有反应,在那个爱情已经开始泛滥的年代,微不足道的喜欢是多么的可悲。现在一听这歌,便想起大弟当年那句话,心里一阵悸动。我想起那年晚自习的一个课间,我喜欢的一男生对我说的一句话。不过我估计他大概早把那句话忘得无影无踪。时间真是个好东西,一剂不带副作用但效果显著的良药。

和大弟上学的一个早晨,我们惊喜的发现外面忽飘忽飘的下雪了,我异常兴奋,像一个尽职尽责的屎壳郎,认真的一个一个的做着雪球。回到教室又被卜卜拉到篮球场上继续制作雪球。篮球场真安静,而且很纯净,那些雪看起来真可爱。卜卜那天带着一双棕色有毛毛边的手套,一边扒拉雪一边兴奋的张牙舞爪,她总这样,开心与不开心的时候,像是一只水母,特通透纯粹。

有一回我们站在教室前面的窗台边上,往下看见了一个教我们化学,名叫宋学昌的老师走在绿荫小道上,卜卜说反正他也看不见咱们,于是扯着嗓子特柔情的喊,学昌~~,化学老师真听见了,抬起头往上看,估计是没听过有人这么叫他的。那时我视力还没这么糟糕,没戴眼镜我仍旧能看见化学老师瞪大的两只眼,我和孙传卷当时笑得直接倒地,气都喘不匀。

那个学昌老师是当年我和孙传卷很崇拜的一个老师,相当有气质。每次这么和大鱼说,她都嗤之以鼻,那个老师的办公室在她教室对面,她说她经常看见,愣是没看出气质。高中的日子,最喜欢的事就是和大鱼一起吃午饭。打上饭,坐在阳光暖暖的操场台阶上,边吃边说话,台阶边上还有梧桐树的树干探过身来,一伸手就能摘下一绿油油的叶子。台阶壁上还有写得满满的留言,我俩一条条的看,大概都是师哥师姐们的笔迹,一些很经典的话后面还有别人的留言。貌似大鱼看完了说,这墙简直就是BBS的鼻祖。当时还传这么一事:我们同届有一个很有名巨养眼的帅哥,据说有一次失恋了,就坐在我们常坐的那个台阶上,一手拿着啤酒一手拿着烟,半倚半躺着,帅得一塌糊涂。帅哥这种动物本身就是一个传说,没见过只听过那就更传说了。后来我一个好奇心特重的同学受累给打听出了,她说,那个帅哥名叫XX啊,我一拍脑门,嘿,那不是我小学同学么。

高三那年大弟出了国,我成了孤单的走读生。在又黑又冷的冬天,走在来去学校的路上,我就特怀念有大弟陪伴的温暖时光。尤其是有一个天特黑的早上,一个乞丐样的男人突然蹦到我面前,我顿时吓得魂不附体,那男人也不过是想讨要些钱财,估计是看清了我身穿的校服,还一直不停的说你准能考上,真的。听完这话我立马不害怕了,还特别感激他。那样的日子里,我因我这身校服不知享受了多少的特权,比如理发优先,排队让前,坐公交车还有人让座。我还没怎么滴呢,却俨然成了大家心中的国家栋梁。

毕业三年,我一次都没回过学校,偶然听见致爱丽丝这曲子,我就有一种拉着大鱼去学校操场吃午饭的冲动。我不知道我弟特喜欢的那个甜点店还在不在,店主的女儿学习怎么样了,门口有一家清华拉面馆,名字很赚人气,不知还开着么。学校大门口常坐着一疯子,也不知道他现在是不是还经常来。卖炸白菜的老太太是不是还生意兴隆。反正我知道的就是这几年可不怎么下雪了,真要是下,我也不知道团出来的雪球砸给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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