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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艾滋病人进公共浴室像一纸空文

(2013-10-15 08:17:13)

禁止艾滋病人进公共浴室像一纸空文

 

    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商务部起草的《沐浴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该办法拟规定,沐浴场所应在显著位置设立禁止性病、艾滋病患者入浴的警示标志。该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公共浴所对艾滋病人说不有没有必要,也引发了业内人士和社会公众的争议。(10月14日北京晨报)
    禁止艾滋病人进入公共浴室,之所以发生争议,关键是艾滋病人是否会通过公共浴室传染他人。认为此规定有歧视艾滋病人之嫌的人,主要理由是艾滋病人不会通过公共浴室传染他人,事实果真如此吗?
    我们看到,对禁止艾滋病人进入公共浴室持反对态度者认为,“艾滋病的传染并不像一般人想象得那么容易。”浴池的水温,艾滋病毒很难生存。艾滋病病毒寄生于人的血液中,离开了人体很容易死亡。56℃30分钟就能杀灭它。完整无破损的皮肤是很好的防御屏障。此说在一般情况下,应该说是成立的。关键问题是进入公共浴室的人,谁也不敢保证自己的皮肤完整无破损。倘若不注意抓破了身上哪个部位,岂不成了艾滋病毒侵入的对象!这就是说,艾滋病人进入公共浴室,对其他入浴者并不能保证绝对安全。
    在不能绝对保证入浴者不受艾滋病毒感染的情况下,允许艾滋病人进入公共浴室,则是对公众健康安全的不负责任。因此,禁止艾滋病人进入公共浴室,绝不是对艾滋病人的歧视,而是对公众健康安全的保护和负责。想必一切有良知的艾滋病人,对禁止其进入公共浴室的规定也会表示理解,并自觉遵守这条规定。
    更需要指出的是,即使禁止艾滋病人进公共浴室写入《沐浴业管理办法》,似乎也是一纸空文。艾滋病人的头上并没有标志,公共浴室的从业者又怎样去辨别谁是艾滋病人?对此规定,一些从业者提出了质疑,认为最大的问题是禁止入内的规定不具有可操作性。“有些表露在外的皮肤病我们尚且可以看到,但如果是性病和艾滋病人,也只能靠自觉,我们无从监管,而且也没有权力去盘查。”
    由此看来,如何避免禁止艾滋病人进入公共浴室的规定变成一纸空文,还有待破题。
北京晨报
http://star.news.sohu.com/20131015/n3881769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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