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小贩”与“驱赶小贩”
政府申请拨款资助小贩,而不是驱逐他们?你没有看错,这发生在香港。日前,港府向立法会申请拨款2.3亿元(港元,下同),为全港43个排档区的4300个固定小贩提供资助,搬迁或重建摊档,以改善防火效能。预计每户小贩最高可获6.4万元资助。(3月12日南方都市报)
现实生活中,在不少城市可以看到城管的身影,他们的主要任务似乎就是每日里驱赶小贩,而小贩除了摆摊就是千方百计与城管捉迷藏。让人感到惊奇的是,香港政府居然向立法会申请拨款2.3亿元,为全港43个排档区的4300个固定小贩提供资助,搬迁或重建摊档,以改善防火效能。
其实,资助小贩与驱赶小贩,反映了管理城市、管理小贩的两种思维模式。前者将小贩更多视为扰乱社会秩序的打击目标,而后者则将小贩看成是不可或缺的城市功能,看做是城市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城管部门也许会说,内地城市被驱赶的小贩,与香港小贩的摆摊方式不同。内地是随意摆摊,香港是固定的摊档。
但是,我们要反问的是,不少城市也为小贩设立了固定摊位,为何仍然有不少小贩不愿入驻固定摊位,而是千方百计地与城管“打游击”呢?原因无非有两条,一是不少小贩之所以选择流动摆摊,是因为在城市相对繁华、人气相对较旺的地段,才会生意兴隆。二是面对固定摊位不菲的费用,资金薄弱的小贩,特别是对于一些近郊农民来说,他们到城里销售少量自己种的果蔬,租赁固定摊位显然是不划算的。
倘若城市改变对流动小贩的管理思维,在城市相对繁华、人气相对较旺的地段,给流动小贩一席之地,让其相对固定,并把他们看成是一道城市的风景线,还会上演城管与小贩“猫捉老鼠”的游戏吗?倘若这些固定摊位收费低廉,甚至政府出资改善这些固定摊位的经营环境,小贩能不愿意入驻到这些固定摊位上来吗?由此看来,城市管理小贩的旧的思维模式该摈弃了。
深圳商报http://szsb.sznews.com/html/2013-03/13/content_2402727.htm
长沙晚报http://cswb.changsha.cn/html/2013-03/13/content_7_2.htm
北方周末报http://xbfw.com.cn/news/pl/348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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