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雨伞”需要“智慧”传递
9月13日,3996把雨伞被投放至郑州市B1路快速公交的站台上,供市民在下雨天免费取用。在这些爱心伞为市民提供方便的同时,也面临着“不按时归还、恶意损坏伞架、故意偷走”的尴尬。入秋之后天气多变,爱心雨伞还能在雨中为多少郑州市民擎起一片晴空呢?(10月27日大河报)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出门以为不下雨,结果坐上公交待下车后却下起了雨;有的则是雨天里忘记了带雨伞,导致无法出站台,耽误了出行办事,甚至延迟了上班时间。为此,郑州市将3996把雨伞投放至郑州市B1路快速公交的站台上,供市民在下雨天免费取用。这些爱心雨伞,体现了公交作为公共事业所提供的值得称道的公益服务。
让人不爽的是,爱心雨伞面临着“不按时归还、恶意损坏伞架、故意偷走”的尴尬,3996把爱心雨伞,在一个月里丢了117把。说句实在话,爱心雨伞投放后,出现3%的丢失率,说明了97%的人是讲文明、讲道德的,说明了国民整体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所谓道德滑坡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观。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公交部门的管理者,对3%的丢失率无动于衷,任其发展,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就会像传染病一样,让爱心雨伞走上“不归路”。
为了杜绝不文明、不道德行为的滋生蔓延,爱心雨伞需要用“智慧”传递。不是有不自觉的人对爱心雨伞“顺手牵羊”吗?不是存在恶意损坏伞架设施的现象吗?不妨在摆放爱心雨伞的地方装上摄像头,并将这些丑陋的现象,在当地电视台的有关节目里播放。人要脸,树要皮。想必没有哪一个人,愿意争相在这种电视节目上露脸。如此,恐怕会收到一招制胜的效果。
有网友提出,在雨伞上印上“爱心雨伞,用完请将爱心继续传递”、“为了您和他人下次使用,请归还”的字样,谁还好意思将爱心雨伞变为私有?即使拿走了,也不好意思光明正大的经常使用,因为这种在朋友、同事和父母子女面前“掉价”的事情,太得不偿失。“顺手牵羊”往往是一念之差,“智慧”提醒则是对一念之差的善意帮助。愿爱心雨伞永远为出行的人们,擎起一片晴空!
开封日报http://www.kf.cn/kfrb/html/2012-10/30/content_927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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