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暗扣”变“明扣”比“暗扣”更恶劣

(2012-09-18 10:03:35)
标签:

杂谈

          “暗扣”变“明扣”比“暗扣”更恶劣

 

    药价虚高的流通环节还应包括医院中的“流通”———向医生支付30%左右的药提成费用。据透露,国务院医改办近期将出台对药品流通行业变革发展具有指导性的《关于药品流通行业改革发展意见》提出了具体措施解决这一问题,将“暗扣”变“明扣”。暗扣是指药品分销企业给医生个人的提成,明扣则是将暗扣这种暗箱操作的做法变成医院与药企之间的讨价还价,医院将这笔收入纳入本单位的绩效考核。(9月17日经济参考报)
    国务院医改办近期将出台的《关于药品流通行业改革发展意见》提出,将医生个人开药提成的“暗扣”变为“明扣”,由医院与药企之间直接讨价还价,医院将这笔收入纳入本单位的绩效考核。笔者认为,“暗扣”变“明扣”,等于将医生开药拿回扣合法化,其后果比“暗扣”更“恶劣”。
    说其恶劣,是因为一旦地下的“暗扣”变为地上的“明扣”,就给回扣披上合法化的外衣。原来是医生与药企偷偷摸摸的讨价还价,医生还有所顾忌,在回扣的数额上也许还能适可而止。现在由医院与药企在回扣的数额上直接讨价还价,医院为了自身的利益则极有可能狮子大开口。原先,通过“暗扣”,药企向医生支付30%左右的提成费用,恐怕就会推高到40%、50%,甚至高到成倍的翻番,最终由患者为药价虚高买单。
    “暗扣”变“明扣”的恶劣之处还表现在,既然医院所得回扣,将与绩效挂钩,“明扣”就成为公开调动医生开药拿回扣的激励手段。谁开的药贵,谁开的药多,谁的奖金就越多。而谁的奖金越多,谁的本事就越大,谁就越光荣。此时的医院,或许已不再是治病救人的医院,而成了宰割患者、谋取私利的“战场”。由此可见,“暗扣”变“明扣”,是医药改革的倒退,违背了医药改要坚持医药分离的原则。
    医生开药拿回扣,不仅腐蚀了医疗队伍,也加剧了“看病贵”,给患者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国家三令五申,禁止医生开药拿回扣。医生的“暗扣”违规违纪,难道医院的集体“明扣”,就不再违规违纪,就成了合法之举,这是多么荒唐而又可笑的逻辑!

 

河北新闻网http://comment.hebnews.cn/2012-09/18/content_2853309.htm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