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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带薪休假种核桃”是公权滥用

(2009-12-22 11: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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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公务员“带薪休假种核桃”是公权滥用
 
         

    日前,大姚县政府在昆明举行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发展核桃产业,县政府首次颁布了“公务员带薪休假种核桃”政策,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记者了解到,大姚县政府出台的这个政策已经在当地引起了广泛关注和争议。(据12月21日《春城晚报》报道)
    云南大姚县政府为了发展核桃事业,推出了“公务员带薪休假种核桃”政策,尽管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未必是个好政策,有公权滥用之嫌。
    让人感到奇怪的是,大姚县“公务员带薪休假种核桃”政策,并不是所有公务员都能享受的好政策。有位公务员说,“这个政策是有条件限制的,首先必须有林地使用权才能申请这一项,我就不具备,所以这个政策也就看看而已,和我关系不大。”这就是说,有的人能够取得林地使用权,有的则不能。我们要问的是,什么样的公务员取得了林地使用权?取得林地使用权的公务员如此神通广大,凭借着什么?大概只有凭借关系与手中的权力,不然为什么别人不能而唯有他能。如此说来,其中出现权力寻租就完全会成为一种可能。
    公务员所拿薪水,是从事本职工作而获得的报酬。现在一些公务员本职工作不干了,而是一边拿着原先岗位上的工资,一边走着种核桃的致富之路。对此,我们不由得要问,这些公务员,凭什么拿着纳税人发给的工资,脱离为纳税人服务的岗位,去通过种核桃获取另外一笔收入呢?显然,这是在利用公权力“自肥”,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更值得质疑的是,早在几年前,大姚县不少公务员已经在种核桃了,出台了“公务员带薪休假种核桃”政策后,这些人种核桃就用不着躲藏了。在职公务员不是做好本职工作,而是与农民争林地种核桃,其本身就有问题。而大姚县政府不是制止这种违纪行为,却出台政策支持这种做法,难道这些早在几年前就躲藏着种核桃的公务员,是“超级”公务员?这些“超级”公务员能如此影响县政府的决策,其中有何奥妙?同样值得关注。   

江淮晨报http://www.hf365.com/html/01/09/20091222/288792.htm?%22%1f%08%2f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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