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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金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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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了“合同”输了“人道”的武大很丢人

(2009-11-18 17: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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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赢了“合同”输了“人道”的武大很丢人 

  武汉大学作为教书育人的高等学府,竟然派员在已经病危,不能言语、靠呼吸机维生的武汉大学著名教授、设计学院院长张在元博士病床前宣布:终止其与武汉大学的聘用合同,停止提供医疗费和住房。此举令人心寒,让人震惊!
  武汉大学终止张在元教授与武汉大学的聘用合同,停止提供医疗费和住房。就合同约定来说,也许无可厚非。诚如武汉大学所说,聘用合同明确规定,张在元每年在学校工作时间不少于120天,即非全职聘用,其人事档案关系不在学校,亦不享受校内教职工住房及公费医疗等福利。同时,学校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薪酬中已经包含医疗保险等费用。2009年4月30日,张在元教授与学校的聘任合同到期,自然终止。由此看来,武汉大学此举,是赢了“合同”。
   然而,我们不得不说的是,武汉大学此举,却在公众中输了“人道”。学校宣布解除合同时,张在元教授当时气管割开,仅靠机器呼吸,属于病危状态,听罢宣布顿时面色大变、老泪横流,此情此景可谓惨不忍睹!武汉大学的做法实在太不人道了!这时的武汉大学,很难想象它是一个教书育人的高等学府,倒更像那些对待农民工的“黑心老板”。正如一网友所说,“作为一个在武大待过四年的人,我觉得很丢人!”
    武汉大学的丢人做法,也许在经济上有着难言的苦衷。截至2009年10月,学校除补贴16.5万元用于张在元教授治疗外,已经垫付医疗费用68.6万余元。学校已经不愿再去承担张在元教授治疗上的费用支出。于是学校按合同办事,停止提供医疗费用。然而,武汉大学这种失去人道主义精神的丢人做法,已经使学校的社会形象大大减分。社会形象是武汉大学的一笔重要的无形资产。武汉大学丢人做法所换来的损失,要远远超过张在元教授治疗上的费用支出。
    一个认钱不认人的薄情寡义的大学摇篮,在社会上还有多少公信力可言!
 
烟台日报
http://www.shm.com.cn/jcld/html/2009-11/18/content_710950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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