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酒岂能与公务活动“不分家”
据了解,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中国控烟协会以及美国无烟草青少年运动等国内外知名控烟机构近日分别与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当前制约我国控烟事业发展的问题进行了交流
。建议制定《禁止公款消费烟草制品的规定
》。建议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军队均不得以任何名义花费公款购买烟草制品;在一切公务活动中不摆烟、不敬烟;国家公务人员不得接受烟草馈赠,否则以受贿罪论处。
在这次全国召开的“两会”上,将有代表、委员提议制定 《 禁止公款消费烟草制品的规定 》。这个建议提得好,提得及时。
笔者认为,公务活动不上烟酒是一大进步,势在必行。
在公款招待中,一般来说,每桌宴请的费用,烟酒占了将近一半,甚至超过菜肴费用。据报道我国公款招待费用高达2000多亿,依此推算,倘若在公款招待中不上烟酒,仅此就可节省1000亿。这是一笔巨大的节约费用,将这笔费用用在改善民生上,可以做许多事情。
公务活动不上烟酒,对于改善公务员形象,特别是政府官员形象,同样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政府官员往往因为上班时间喝酒,应酬时间过长而影响了工作,也往往因为喝酒过量而造成工作失误。至于一些政府官员动用公款,满足自己抽烟嗜好,甚至抽几百元、上千元一条的天价烟,实际上就是一种腐败行为,早已引起公众的强烈不满。
而媒体多次报道,许多落马官员的不明财产中,烟酒兑换成现金高达几十万元、上百万元的,已不是鲜见的案例,接受烟酒礼品显然已成为官员的受贿手段。
中国有句俗话,叫“烟酒不分家”。所谓“烟酒不分家”,应该只限于亲朋好友之间的正常交往。烟酒纯属个人嗜好,满足这种嗜好行为,理应自己埋单,理应与公款
“分家”, 而不是“不分家”。 我们希望代表、委员提出的一切公务活动中不摆烟、不敬烟,国家公务人员不得接受烟草馈赠的建议
,能够得到“两会”的重视,并成为铁的纪律。
生活日报http://shrb.dzwww.com/shrbxw/yw/200902/t20090225_431368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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