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工资指导线”工资会涨吗?
杨金溪
昨天,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发布了本市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面对当前物价上涨较快的问题,市劳动保障局突破性地把往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下线从“零增长或负增长”,改为“增长3.5%”。也就是说,市劳动保障局建议在京企业至少为员工涨3.5%的工资。(6月11日京华时报)
北京市劳动保障局针对当前物价上涨较快的问题,建议在京企业至少为员工涨3.5%的工资,并提出了企业工资指导线。应该说这个建议的出发点是好的,通过给企业员工涨工资应对物价上涨过快给员工带来的生活压力,也是很有道理的。然而,当我们看完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具体内容后,不得不产生企业工资指导线会否产生“误导”作用而担忧。
先来看一看这个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具体内容。上线:16.5%
,2006年、2007年效益增长较快的企业,原则上应低于上线安排本企业工资的增长水平。基准线:11.5%
,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基准线安排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下线:3.5%
在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下,企业在当年经济效益有所下降或经营亏损时,可以参照下线安排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首先可能产生的“误导”是,达到上线标准的都是效益较好的企业,而效益较好的企业,一般说来其员工的工资相对较高,特别是其中的一些垄断行业,有的员工工资已大大高出社会平均工资。物价上涨过快对这些企业的员工所产生的压力也相对较轻。这些企业在此指导线的指导下,又可以名正言顺的在高工资的基础上再上一个新台阶,这就违背了提出工资指导线、应对物价上涨压力的初衷。
其次,按下线标准给员工涨工资的企业,是当年经济效益有所下降或经营亏损的企业,一是要看到这些企业中的员工本来工资就比较低,是受物价上涨带来压力最重的群体,最急需涨工资然而涨幅度却最低。同时,作为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从效益最大化出发,也不太可能选择高于下线的工资涨幅标准。另外不得不说的是,在没有严格审计的前提下,企业在帐面上反映效益下降和经营亏损,实在不是一件难事。
还应该看到是,所谓指导就不是强制,一些企业特别是追求效益最大化的私营企业,对政府的指导放在一边,又能奈之如何?所谓指导,对这些企业就成了一句空话。而对于那些效益好的垄断企业,却拿到了上线涨幅的尚方宝剑。最终这个所谓的工资指导线,岂不成了加大分配上不公平的催化剂,这是我们不愿看到的事情。
通过提高企业员工工资,应对物价上涨给员工带来的生活压力,关键是要通过最有力的措施,使该涨工资的员工真正实现工资增幅。这个最有力的措施,就是政府要出面做企业员工的坚强后盾,通过工会、劳动保障等部门和组织,全面落实工资协商制度。在这方面,一些地方已经有了成功的经验,有必要在所有企业中加大推广的力度,并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使企业员工涨工资落到实处。
新民晚报http://news.xinmin.cn/opinion/ylhc/2008/06/12/11902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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