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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话、手机月租费应举行听证会

(2008-04-21 09:04:23)
标签:

杂谈

分类: 时评
           固话、手机月租费应举行听证会

           

                             杨金溪

 

    认为收取电话月租费违法,日前,河北律师韩甫政向北京一中院起诉国家发改委和工业与信息化部,一中院正在审查他的起诉。(4月20日新京报) 
    对固话、手机月租费的质疑,终于通过河北律师韩甫政的起诉,浮出了水面,消费者又迎来了一次维权机遇。维权能否获胜呢?公众都在关注着。
    韩甫政提出的取消固话、手机月租费的起诉,是站得住脚的。电话用户“支付租金”,就应当占有“租赁物”,但电话用户却不知道租赁物是什么,而根据价格法,电信运营商与用户之间只存在服务价格,但用户却要为运营商的服务义务买单。据韩甫政计算,从1994年开始,中国用户向电信运营商交纳的月租费已达2万多亿元,是中国五家全部电信运营商注册资本总额的6倍多。根据公司法,如果月租费算做用户对设备维修、线路等的出资,用户就应该享受到权益,但用户从来没有从电信公司享有任何权利。
    韩甫政的起诉代表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得到了网友们积极支持。笔者认为,在支持韩甫政起诉的同时,公众有理由要求举行固话、手机月租费听证会。
    《价格法》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显然,作为垄断行业的电信、移动,其出台的每一项收费价格,都应通过听证,以增加科学性、全面性,减少盲目性、片面性,使定价更加符合实际。
    由此看来,有必要通过听证会,让消费者充分表达取消固话、手机月租费的理由,让电信、移动运营商说出收取月租费的根据,让双方各自利益在听证平台上得到充分的博弈。
    退一步说,既使一时取消不了固话、移动月租费,电信、移动也要在到底交多少月租费才为合理的问题上,用于法无悖的理由及科学数据为现有定价提供支持,让公众交得心服口服。要给消费者一个说法,交了月租费2万多个亿,达到了中国五家全部电信运营商注册资本总额的6倍多,这些钱用到哪里去了?所用的地方是否合理,是否合法,是否就该通过月租费的渠道去筹集?
    我们希望通过听证会解开上述迷团,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comments/2008-04/21/content_8014809.htm

石家庄日报http://sjzrb.sjzdaily.com.cn/html/2008-05/05/content_927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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