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市长撞死男童是否滥用公权
杨金溪
昨日,中共宜昌市委作出决定,因驾车致一名小学生死亡,湖北省宜昌市下辖的当阳市市长范晓岚即日起离岗接受组织调查。(4月13日重庆晚报)
女市长撞死男童的消息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然而从网友对此消息的跟帖看,公众对此事件发表的意见还是很客观的。有不少跟贴者也许是当地的网友,他们说女市长也是人,女市长也会出现意外车祸,女市长是个关心市民的好市长,这说明女市长在当地也许口碑还不错。女市长出车祸与女市长口碑不错,应该说是两码事。
其实现在公众关注的,并不是女市长在当地的口碑如何,而是在这起车禍中,是否存在公权滥用。就目前情况看,人们有四点质疑:
一是事发后不到2天,女市长向死者家属赔偿了20万,以及2万元安抚费,并与其父母签订协议要求“不再追究”。
公交事故应依法处理,而不是拿钱买安,更不能用私了代替法律。
二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严禁未经批准私自驾驶公车。从报道看,女市长属私驾公车,显然违背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三是车祸事故也使女市长使用的丰田霸道越野车(名称现已改为丰田普拉多)浮出了水面,人们有理由追问,女市长所用车辆是否超标?
四是当地交警对事故现场立即进行了清理,在清理过程中是否存在执法不公问题。
这些质疑并不是有意刁难这位女市长,而是公众对公权监督的权力,公权也应该接受公众严格监督。
笔者从报道中,注意到这位女市长在车祸后的第一时间及时报案,并主动去看望男童的父母,这些做法都是对的,但这和追究女市长撞死男童是否滥用公权也是两码事。
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n/review/txt/2008-04/13/content_149434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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