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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银行出错,惠州市水口国康电子厂300多员工多领取了几十万元的工资。此新闻一石激起千层浪,网友跟贴者如潮,几个小时之内跟贴达2万多条。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大部分跟帖者竟然站在了员工一方,对银行提出了各种质疑。
网友的质疑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有网友说,不是“离开柜台概不负责”吗,现在咋又找员工要求退钱呢?看来“离开柜台概不负责”是一条霸王规定,只要对银行有利就概不负责;只要对银行不利,客户离开柜台也要客户负责。二是有网友诙谐地说,看来又要有300多人判无期了,显然在这里表达了对“许霆案”反讽之意。网友的质疑带有情绪化,但这种情绪化并不是空穴来风,而是银行凭借垄断地位可以为所欲为,已造成公众强烈不满。比如,银行为了自身利益,开设VIP客户“加塞”业务,将手机欠费信息纳入个人信用系统以及各种乱收费等等。银行凭借垄断地位推出的各种霸王规定也该寿终正寝了。
银行应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改变在人们心目中形象。惠州市水口国康电子厂300多名员工,因银行出错多领了几十万元的工资,无论是于情于理还是于法,对于这种“不义之财”都不应居为私有。银行追讨是有道理的。话又说回来了,银行出错难道不应该站出来道一声歉吗?恐怕很有必要。
笔者认为,这种道歉不应该只表现在口头上,还要表现在行动上,要对300多名员工予以一定的补偿。因为你出错而多发工资,使工人误以为长了工资,并对所谓长了的工资列入消费之中,打乱了这些工人的消费计划,从而给工人带来了一定的损失。如果不长工资,他们中不少人是不会做出消费选择的。同时,300多员工因长了工资而去取钱的过程,变成了无效操作,白白占用了这些员工的时间和精力,也应给予适当补偿。
银行会道歉吗?会做出实际行动的道歉吗?
武汉晚报http://cjmp.cnhan.com/whwb/html/2008-02/29/content_192146.htm
南国早报http://ngzb.gxnews.com.cn/html/2008-02/29/content_80021.htm
中青网http://www.youth.cn/xw/sywp/200802/t20080228_655820.htm
见2月29日成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