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收入家庭纳入住房保障是务实之举
杨金溪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日前指出,2008年,在房价较高、涨幅较快的大中城市,应努力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这意味着,政府部门在反复强调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后,开始考虑将中等收入家庭也纳入到政府住房保障规划范围中来。(1月22日东方早报)
高收入者有钱住高价房,低收入者纳入了政府住房保障,夹在中间的所谓中等收入者意见颇大。现在考虑将中等收入家庭也纳入到政府住房保障规划范围中来,应该说是务实之举。
中等收入者中买不起房的人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据国家统计局的界定,家庭年收入6万到20万元为“中等收入者”。这个界定是否科学另当别论,但中等收入家庭中在其最低限6万元或稍微再高一点这个层次上的群体,应该说是中等收入家庭界定中的大头。按这个群体的收入,显然是买不起房子的。既使其中一些买了房子的家庭,一是变成了还贷的“房奴”,实际生活质量下降。二是变成了“啃老族”,用老人的钱圆买房梦,辛苦了一辈子的老人,失去了靠终生积累享受晚年幸福的资本。为了改善中等收入家庭的生活质量,将这部分人纳入政府住房保障,是政府关注民生的务实态度。
同时,中等收入家庭纳入住房保障,也会有效地缓解住房供需矛盾。当前房价在许多地方居高不下,除了房地产商捂盘惜售、哄抬价格、虚假广告、合同欺诈、恶意炒作等违规经营的原因外,也还因为存在着需大于供的矛盾。当中等收入家庭纳入住房保障之时,这种供需矛盾的缓解,也将会有效遏制商品房价格虚高的问题。因此,中等收入家庭纳入住房保障有着一箭双雕的作用。应该说这也是遏制房价虚高的务实之举。
但是,我们不得不说,中等收入家庭纳入住房保障,似乎还像是画饼充饥。建设部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年底,全国实际享受过廉租住房政策的家庭仅26.8万户,占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的6.7%,占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2.7%。这就是说低保和低收入的住房保障任重而道远。低保和低收入的住房保障不解决,何谈中等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看来各级政府还是要下力气加大投入,加大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抓紧让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得到实现,让他们住有其所。惟有如此,中等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才会由“画饼”变为口中香喷喷的真饼。
深圳商报http://szsb.sznews.com/html/2008-01/23/content_39936.htm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