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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穷富混住”看政府责任打折

(2008-01-21 09: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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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杂谈

分类: 时评
       透过“穷富混住”看政府责任打折

               发稿:千龙网 杨金溪
  
   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小丹前日参加分组讨论时公开表示,开发商建房,不要让不同收入的群体住在不同的地方,一个项目既要有富民区,也要有贫民区。此建议引起了网友广泛关注,有网友无奈地表示“穷人富人分区是必然的”;另有网友表示,穷人富人如同居一地会让穷人更压抑,心理会更不平衡;还有网友则认为,穷人富人同居一地,对双方来说,可能都是不错的选择,穷人可以就近就业——为富人做保姆,富人则可以省些心。(1月20日新华网)
  朱小丹的“穷富混居”说,见诸于媒体后,在网民中引起极大的反响,大多数人认为这是一个不可能实现的理想。这是因为房地产开发商不可能丢失自己的利益,既建造富人用的高价房,又建造不赢利或微利的穷人住房。让房地产商考虑穷人的安居,那要看房地商是否愿意行善。政府把穷人的利益保障建立在房地产商是否行善上,政府的责任到哪里去了呢?

  考虑穷人安居及其各项社会保障属于政府的责任。明明属于政府的责任,政府为何寄希望于开发商去开发“穷富混居”的住宅区呢?这是因为富人住宅区大多建在城市交通、购物、教育、医疗较为集中的地方。“穷富混居”就可以避免政府在交通、购物、教育、医疗布局上的新的开发与投资。表面看起来,这样做是合理利用社会资源,而实际上社会资源是需要不断开发投入和合理配置的。这是因为大多数穷人在现有房价畸高的情况下是买不起房的,他们最终还是要在政府的关怀下才能住上新房的,比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从这个意义上,我们看到“穷富混居”之说折射了政府责任的打折。

   政府不应指望房地产开发商开恩,少赚钱或不赚钱甚至贴钱去建“穷富混居”住宅区。眼下当务之急,一是要舍得投资,大量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让穷人住有其所。二是在建设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同时,要同步进行社会公共事业的开发,合理配置城市交通、购物、教育、医疗等社会资源。三是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设在选址上,不要动不动将其赶到人烟稀少的郊区。要舍得提供城市黄金地段,或者在房地产开发商获得开发的地段上,同时也应按一定比例在这些地段上给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一席之地,不应只考虑黄金地段的地皮经营给政府带来的经济效益而忘记穷人的利益。(杨金溪)

千龙网
http://beijing.qianlong.com/3825/2008/01/21/2540@42725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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