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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捡娃人”:爱心温暖救助“盲点”

(2007-09-21 20:26:22)
分类: 时评
“职业捡娃人”:爱心温暖救助“盲点”

                           

                       杨金溪

   

    有一个叫李勇的人,他的“工作”就是在重庆菜园坝火车站、朝天门码头等人流量大的地方寻觅那些走失或离家出走的孩子,帮助他们找到家长并获得“保姆费”。他称自己为“职业捡娃人”。对此,有人表示称赞和支持,有人则说,“既然做好事,就不该要钱。”(9月20日重庆晚报)

    在火车店、在码头,当一个孩子举动与其他孩子不一样时,当一个孩子东张西、神情紧张时,当一个孩子在星期一到星期五本应该是上课时间却在车站等地晃荡时,人们面对此情此景也许都不经意的离去了。然而在李勇眼里,他已基本判定这极有可能是一个离家出走的孩子,于是他及时地伸出了援助之手。

    这双援助之手,对孩子来说是救命之手,因为出走的孩子有可能被坏人拐卖流落它乡,甚至沦为童工以及发生其它意外。这双援助之手,对出走孩子的家庭来说,圆了多少家庭的团圆之梦,让多少父母转悲为喜。更重要的是,有关资料显示,全国每年有20万孩子出走或丢失,然而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未发现有关寻找这些孩子的专门救助机构,从这个意义上,这双援助之手用爱心温暖了这一救助“盲点”。

    有人对“职业捡娃人”李勇的做法提出质疑,认为既然做好事,就不该要钱。这一质疑显然是站不住脚的。李勇救助离家出走的孩子,是需要付出成本的,需要必要的车旅费、通讯费、本人生活费以及孩子未找到家人时的生活费,同时他也要养家糊口,收取必要的报酬是应该的。作为“职业捡娃人”,既是付出爱心之举,同时也是一种非常辛苦的劳动,收取报酬也属劳动所得。还应看到,李勇在收取报酬时,也是非常仁义的,从来不主动要价,而是孩子父母给多少他收多少。他多年来救助了500多个孩子,家长通常给100元作酬劳,最少20元。最高的一笔酬劳有2500元。也有人实在没钱,给他报销车费就行。他作为“职业捡娃人”,每月收入在1200元左右。由此看来,李勇之举不但没有什么可挑剔的,还应在道义上给予支持和褒扬。

    由此,笔者联想,全国每年有20万孩子出走或丢失,而李勇作为“职业捡娃人”多年来才救助了500多人。这就是说,还有大量的出走或丢失的孩子需要社会去救助。有关部门有必要就李勇这个“职业捡娃人”的救助意义进行一次评估。若有可能应鼓励社会上涌现出更多的“职业捡娃人”,并建立“职业捡娃人”联系与管理制度,给予“职业捡娃人”方方面面的支持与方便,让孩子出走或丢失的这一救助“盲点”成为爱心的“热点”。

  

   半岛晨报http://newsls.lnd.com.cn/bgw/lnnews/200709/625020200709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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