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时评 |
分类: 时评 |
人民公安不是“商家公安”
细细分析,这所谓的“新政”只是一个外表,内里却充满着媚商的味道。
公安机关是人民的,不仅有着保护企业的财产安全的职责,更担负着保护普通百姓财产安全的重任。企业被盗、被抢,在限期内未破案,都匀市的当地公安将先行赔偿。那么,百姓财产被盗、被抢后,倘若未破案,当地公安为何不先行赔偿?在所谓“公安先赔”待遇上,弃百姓而不顾,其媚商之态跃然纸上,违背了公平正义,显然是公权滥用。
都匀市为政者发明的“公安先赔”新政,其动力来自何方?在招商引资上,不少地方有所谓“低门槛”之说,即给予投资者各项优惠政策,有的甚至对污染企业挂牌保护。如今都匀市的为政者,又将这种所谓的“低门槛”发展到极致,不惜滥用公权,不惜违背公平正义,将人民公安变成了“商家公安”,将国家公共资金变成商家的“保险”资金。
由此看来,都匀市的“公安先赔”,面子是新政,里子是媚商,实质是公权滥用。它再一次提醒我们,在任何时候,政府首先应该想到的是,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答应不答应,群众支持不支持。没有群众观点、不走群众路线的决策者,执政为民的理念与实践必然会出现缺位。
杨金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