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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制度:变了味的富人盛宴!
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2006年中央预算执行审计报告中说:“ 公积金的使用更多地惠及了中高收入群体,对低收入群体改善居住条件的倾斜力度不够,未能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改善低收入职工居住条件方面的作用。”(6月28日《央视经济信息联播》)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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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变了味的富人盛宴,终于通过审计报告的形式,用数据告诉了我们这一富人盛宴是啥滋味
——审计报告在对1986万人的缴存情况统计后发现,其中10%缴纳较多公积金的人,每个月交1572元,10%较少的人只有54元。
这个数据告诉我们,在享受公积金这一改革成果的时候,得到最多实惠的富人,与得到最低实惠的穷人相比,差距高达30倍。就这一巨大差距而言,现行公积金制度已演变为富人越富、穷人越穷的助推器。
——审计报告中,32个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和公积金提取情况显示,2005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44.9%发放给了排在缴存额前20%的高收入人员,排在缴存额后20%的低收入人员仅得到3.7%的贷款。
这一数据,再一次证明,低收入者没有因为公积金制度而改善了住房条件。而有能力购房者特别是拥有多套住房者,除了个人的高收入外,高额公积金起到了保障作用。尤其不可忽视的是,拥有多处住房的一些人,通过贷款买房,然后通过租房还贷,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房价居高不下的局面。由此产生恶性循环,形成穷人更加买不起房的恶果。
——审计报告中说,有些地区,一些经济效益好的单位,甚至还把多报基数、多缴住房公积金作为为职工谋利和逃税的手段。
公积金制度的弊端已经显示,公积金成了变了味的富人盛宴。然而在此基础上,经济好的单位通过多报基数、多缴住房公积金作为为职工谋利和逃税的手段,使富人的盛宴更上一层楼。更上一层楼后是什么样的盛宴,审计报告没有数据显示,但从过去媒体的报道中,我们知道这种变种的公积金已经成为一些单位私分国家利益的重要手段。由此造成的另一个恶果是,一些单位由此而加大了成本,减少了国家税收。
除了审计报告中显示的公积金所产生的这些弊端,还应该看到,有些效益差、抑或不重视职工福利的单位,根本就没有建立公积金制度;有相当数量的自由职业者,根本就谈不上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这对于自由职业者来说也是不公平的。
公积金是啥滋味?酸甜苦辣皆有之,各个阶层均会因自己的收入状况而感受到公积金给自己带来的喜怒哀乐。公积金在解决公众住房问题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其存在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即住房公积金未让低收入者得到实惠,而是已经成为变了味的富人盛宴。由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公积金制度已到了非改革不可的时候了!(杨金溪)
【网评1+1】部委频违规,为何没有首长负责?(新华网)
李金华27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06年度中央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审计发现,发展改革委、文化部等25个部门所属的92个单位挪用财政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等27.54亿元。
从审计长李金华的报告看,2006年度中央部委及其所属单位在执行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方面,问题是非常严重的,一是涉及部门和单位多,二是违规金额大,三是违规方式多。仅审计报告中明确指出的违规方式就包括预算不细化、不完整和批复不及时,挪用财政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对外投资管理不严、转制不规范,未经批准和超标准超概算建办公楼,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截留、少报和转移资金,违规收费或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多报多领财政资金等。
如果我们与以前公布的审计报告相比较,就会发现,不少部委及所属单位明显属于屡审屡犯,个别单位甚至多年出现在审计报告的违规名单之中,且每次均涉及巨额资金。这就让我们不得不质疑审计报告的严肃性及财政纪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权威性,首当其冲的问题就是:依据宪法规定,我国行政机构均实行首长负责制,那么,为什么在财政违纪违法问题上,多年来竟没有一个行政机关首长对此负责呢?
应当承认,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机关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还是非常重视的,相关部门也积极采取措施进行补救或予以改正,对相关责任人员也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或法律制裁。比如李金华在报告中指出,去年审计发现的106起重大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后,有94人被逮捕、起诉或判刑,17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但笔者注意到,中央部委及其所属单位的问题如此严重,有的财政违规已是多年“累犯”,而在追究责任时却只针对直接责任人员或者构成犯罪的人员,一个部委存在数亿元的违规资金问题,特别是截留、转移资金和多报多领财政资金问题,难道部委首长均不知情,没有一点责任吗?
部委及其所属单位存在如此严重的财政问题,部委首长不负任何责任,这既不符合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国家权力性质,也不符合宪法规定的首长负责制要求。我想,中央各部委之所以存在屡审屡犯,而且问题并不见减少的情况,与这种轻描淡写的责任追究方式有着密切关系。如果每次查出财政违规问题,都责令该部委首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认真检讨,并通过全国性媒体向全国人民道歉的话,即使不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也会给相关部委以更大的震动,效果也会比现在好得多。
看来,如果没有严格的问责制度加以保障,机关首长可以对本单位的问题不负责的话,审计报告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就难以实现,屡审屡犯现象就得不到遏止,结果法律的公信力就会不断减弱,这对于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制国家是十分不利的。(李克杰)
网评1+1 |
千龙网http://beijing.qianlong.com/3825/2007/06/29/3022@3919478.htm
平顶山晚报http://www.pdsdaily.com.cn/misc/2007-06/29/content_44434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