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评估”市民为何只占50%的分值?
杨金溪
对上海城管执法服务是否满意,市民将和政府部门拥有同等的发言权。上海将在城管执法系统开展综合考评工作,考评对象为各区县城管执法局(大队)。考评内容包括社会测评和专业考核两部分。其中社会测评将占50%分值。(6月3日东方早报)
http://news.qq.com/a/20070603/000162.htm
从报道中我们看到,上海即将开展的城管执法评估,市民将和政府部门拥有同等的发言权,即在最终的评比结果中,市民占有50%的分值。城管执法评估,市民为何只占50%的分值?这种本末倒置的公共管理评价办法,公众有理由提出质疑。
对城管执法是否满意,到底应该听取谁的意见,到底谁说了算,应该说这是一个不难回答的问题。城管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都是面向广大市民,想市民所想,急市民所急,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将城市管理好。城管工作的好与否,当然是市民说了算,最终的判定权应当属于市民。
上海在对城管执法评估时,还权与民的方向是对的,但这个“权”还的很不彻底。既然我们承认城管工作好与否由群众说了算,那么在判定城管工作如何时,就不能只给市民50%分值的判定权力。按照市民在评估城管执法如何时只占50%分值的说法,我们可以做出两种解释,一是既使大多数市民对某城管部门执法很不满意,也很难在对某城管部门最终执法评估结果中得到准确反映。二是既然在对城管执法评估中,政府有关部门也占有50%的分值,就不能排除一些城管部门可能奔着这“50%分值”,把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如何做给领导看”以及“如何疏通关系”上。由此看来,还是将城管执法评估的绝对分值的天平倾斜到市民这一方为好,甚至不妨将100%的评估分值还给全体市民。
笔者认为,政府有关部门的所谓专业评估,还是不要和市民的评估混为一谈为宜。如果一定要搞什么专业评估,也不要将专业评估的分值与市民的社会评估分值搅和在一起,人为的造成可能出现的“失真”。否则,老百姓就有被忽悠的感觉。
同时,还应看到,上海出台的城管执法评估方案,不能仅成为评优方案,还应体现评劣的精神,也就是说要奖优罚劣。对于那些在评估中市民反映强烈的城管部门,要出台具体的惩处措施,要在纯洁城管队伍、提高城管素质、实施文明执法上下功夫。
城管执法评估,市民只占50%的分值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应该予以纠正。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在对自身工作进行评估时,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内容上,任何时候都应坚持群众说了算的原则。人民政府为人民,由人民评价政府工作如何,是题中应有之义,在这个问题上绝不能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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