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店”牌子只关信誉无关羞辱
杨金溪
海南省三亚工商部门为了加强对水果市场的监管,对“宰”客的黑心水果商,一经核实,实行重罚,并在该摊点前悬挂“黑心店”牌进行警示。今年4月28日,三亚第一农贸市场23号水果摊经营业主吴某因明目张胆“宰”客,成为第一块“黑心店”牌的得主。从开始挂“黑心店”牌至今近一个月的时间里,三亚市水果市场的投诉为零。但这一悬挂“黑心店”牌的做法,却在全国范围内引起激烈争论。(5月28日法制日报)
http://news.sina.com.cn/c/l/2007-05-28/075813091175.shtml
买四斤只有两斤半,买十斤短三斤,海南三亚的一些黑心水果商就是这样坑害游客,也给三亚这个国际旅游城市带来非常恶劣的影响。海南三亚工商部门针对黑心水果商“宰”客现象,对号入座,谁“宰”客就给谁挂上“黑心店”的牌子。然而,此举却在社会上引发了争论,有人对此质疑,认为挂“黑心店”的牌子带有羞辱性质,有违法嫌疑,甚至认为此举可能成为中国建设法治路途中的反面标本。
对“宰客”的黑心水果商,给其挂上“黑心店”的牌子,果真是带有羞辱性质甚至有违法嫌疑吗?笔者认为,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给“宰客”的黑心水果商挂上“黑心店”的牌子,对消费者来说,是工商管理部门向消费者出具的一种告知行为,提醒消费者警惕被“宰”。对黑心水果商来说,则是工商部门对经营者的一种警示和惩处。对于工商部门来说,这是一种具有创新意义的市场管理手段。
还应看到,某些水果商“宰”客,其实质是一种“黑心”牟利的行为,给其挂上“黑心店”的招牌,名副其实,还原了“黑心店”低劣的信誉形象。明明是“黑心店”,还不让人讲,不让人知道,岂不是要让其将“宰”客行为进行到底?这对消费者及其依法经营者,都是不公平的。严格意义上说,“黑心店”牌子就像给经营者挂诚信经营等牌子一样,是一种信誉标志,与羞辱无关。
商人最怕什么?最怕在消费者中失去信誉。失去信誉,对商人来说,等于失去了市场,失去了经营的生存环境。海南省三亚工商部门为加强水果市场管理,推出给“宰”客者挂“黑心店”牌子之举,可谓打蛇打在了七寸上。自第一块“黑心店”牌子有了得主之后,至今近一个月的时间里,三亚市水果市场的投诉为零,就是最有力的证明。因此,给“宰”客者挂“黑心店”牌子不妨推而广之。
红网http://news.sina.com.cn/o/2007-05-29/000411911116s.shtml
新浪网今日评论http://news.sina.com.cn/opinion/index.shtml
加载中,请稍候......